异界辰歌传txt精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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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辰歌传

作者:奇幻全能

玄幻异世大陆

2.9万字| 完结| 2024-09-23 12: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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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没落的辰家和可怜的辰家少主

“哎呀,真的好疼啊!”

辰歌一边哼哼唧唧地喊疼,一边使劲儿地睁开眼睛,想弄明白自己现在到底怎么了。

他眼前出现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儿,上面挂着泪水,像梨花带雨一样。

“瑛纪丝,是你吗?”辰歌刚从昏迷中醒来,眼前还是一片模糊,星星点点的,但勉强能认出是侍女瑛纪丝抱着自己。

“少主,您终于醒啦!我都快被您吓死了……呜呜呜!”那个漂亮的姑娘高兴得哭了,结果又开始抹眼泪。

几滴凉凉的眼泪滴在辰歌的脸上,让他清醒了一些,想起了之前晕倒前的事儿,忍不住脱口而出:“那条忘恩负义的老狗,竟然用腌咸菜的石头砸我,我好歹也是个有身份的人,如果因为这种不光彩的死法去见我的祖宗,那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瑛纪丝虽然是个普通侍女,但她聪明伶俐,从现场留下的线索就猜出了事情是怎么回事。现在她只能安慰少主说:“少主啊,钱这东西,没了还能再挣,最重要的是您没事。只要您好好的,将来肯定有机会让咱们辰家再次扬名立万的。哎呀,真是得感谢老天保佑您平安无事,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辰歌被砸得头晕眼花,靠着瑛纪丝的帮忙,摇摇晃晃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瑛纪丝帮辰歌躺到床上,累得满头大汗。她个子不高,体重也轻,而辰歌是个高大壮实的小伙子,体重几乎是她的两倍。要不是辰歌自己醒着,她根本没法把他扶回来。

瑛纪丝顾不上自己,先给辰歌擦了把脸,然后说:“少主,您先休息一下,我去给您煮点汤喝……咱们现在没钱请医生了,所以您得自己撑住啊!”

“嗯,谢谢你,瑛纪丝!”辰歌虚弱地说,或许是身体不舒服,或许是之前管家的背叛,他突然对这个一直被他呼来唤去的小丫头变得客气了。

瑛纪丝愣了一下,脸红了,小声说:“照顾您是我的工作,您别这么客气……别人会笑话您的!”

“别人……”辰歌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面的水渍在他眼里变成了许多张丑陋的面孔,他厌恶地说:“让他们都见鬼去吧!”

辰歌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落到这个地步。

辰歌的祖先是尤斯王国十大神将之一,他来自遥远的东方一个神秘的国家。靠着显赫的战功,最后被尤斯王国的国王封为南方公,可以说是自立为王,统治好几个省份,享受着无比的荣华富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唉,真是可惜,将军家的辉煌也就三代,富贵也就维持个一百年。两百多年过去了,辰歌手里那根象征大公权力的权杖早没了。历代国王封爵的时候,把他们家的封地都给剥削没了。自从他爹去世后,辰歌只能靠卖东西过日子。不过想想他爷爷和他爹也是这么过的,辰歌也就没啥好丢脸的了。

话说回来,就算骆驼瘦得皮包骨头,也比马大。辰歌的祖宗虽然一代比一代会败家,但家里东西多得是。到了辰歌这一代,只要不像他爹那样败家,家里那些东西足够他凑合过一辈子了。毕竟,他住的普格里斯小镇,只是帝国南方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作为一个落魄的士族,生活水准跟镇上的普通老百姓也差不多。

他祖宗之所以选这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没有其他士族。作为落魄士族,只要不用参加那些士族的宴会和应酬,他们的生活水准跟普通老百姓也就差那么一点点,一天两顿有肉吃,两天一顿有肉吃。

而且辰歌这个独一无二的士族身份,在这儿还挺有地位的。他可以随便调戏那些普通女孩。有吃有玩有住,虽然生活有点无聊,但辰歌也能凑合着过。

辰歌心里有数,他觉得自己靠着祖宗留下的东西,能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挺好的。

但是啊,老天爷就是爱开玩笑,倒霉的事儿总是找上他。辰歌没想到自己这么背。

镇长的儿子泰尔斯,这小镇上的狡猾商人,居然花钱买了个男爵的头衔!

在这小镇上,虽然泰尔斯钱多,但辰歌的地位是最高的。

在帝国里,士族和普通百姓之间差别大了去了,以前就算泰尔斯有钱,见了辰歌这个破落士族也得毕恭毕敬的,他爹镇长更是不敢惹辰歌,因为镇长的政绩报告还得靠辰歌签字认可呢。

辰歌这些年的钱,要么是卖祖宗留下的东西,要么就是找泰尔斯父子俩要点好处。

可现在泰尔斯有了男爵的头衔,情况就不一样了,他们父子俩开始不把辰歌当回事儿,辰歌的财路也断了一大截。

得,既然你能买个士族头衔,那我也能去做生意赚钱,辰歌就这么决定了,也真去做了。

看来当个士族啥的,压根儿不需要啥特别的本事,但做生意可就不一样了,辰歌这小子,不到四个月的功夫,不仅把投资的钱全赔光了,还欠了一屁股比投资还多三倍的债!

“这肯定是泰尔斯那坏蛋故意给我下的套!”辰歌躺在床上,第一百零一次这么嘟囔着。嗯,这话没错,可他明白得太晚了!

泰尔斯这人,一旦知道他一直讨厌的对手也开始做生意了,怎么可能放过这个在自己最拿手的领域里打击对手的机会呢?

说起来,泰尔斯在商场上就像条大鲨鱼,而辰歌呢,顶多就是条小杂鱼。泰尔斯随便动动嘴,就能让辰歌连个影儿都找不着!

泰尔斯几乎没费什么劲儿,就变成了辰歌的债主。

幸好辰歌的店刚开张,生意规模不大,泰尔斯也够狡猾,怕辰歌起疑心,就只在一些中等金额的交易里慢慢设下债务陷阱,这才让辰歌能多撑几个月。

可倒霉的事儿接二连三,辰歌之前捡回来的一个老乞丐,他让这老家伙当了个管家,结果这老家伙背叛了他。知道少主财务状况不好后,他不仅把厨房的银餐具全偷走了,还用石头砸了少主的头。

幸好没用菜刀……

他可能也不敢背负杀士族的罪名吧?但是被那腌咸菜的硬石头砸一下,感觉肯定很糟糕。

“喂……那可是我特别喜欢的东西,你瞧不起它就是瞧不起我,我可是个神呢!你敢瞧不起伟大的神,肯定得遭报应!嗯,你说我该怎么惩罚你呢?是让你三个月不能动……还是让你三个月只对男人有兴趣呢?”

辰歌的脑袋里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就像在麻油里加了蜜糖一样甜,但又分不清是男是女的中性声音。

“哎呀!我要挂了,居然被那个老东西砸出幻听了……”辰歌一边呻吟一边摸着伤口,骂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猪狗不如的混蛋,让我逮到你了,我肯定打断你的腿,然后扔到疯狗堆里,让你被撕成碎片……哎呦,疼啊!”

“哎呀我去,我怎么沦落到一个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的傻瓜身上了呢!我记得我也没得罪过那个厄运女神啊……对啊,那个大妈不仅长得不好看,身材还特别平平无奇,呃……一想到那些事就想吐!还是青春女神最棒!啊,脸蛋儿像苹果一样红润,椰子一样的丰乳,皮肤白得跟牛奶似的,摸起来还更光滑呢,……啧啧!”

那声音真的超级下流,比辰歌以前听过的最没品的客人还要下流一万倍!(辰歌经商过)

嗯,辰歌肯定不是个乖宝宝,他早就去过那种地方见识过了,就是被那些长得不好看的老阿姨们给吓跑了。对啊,小镇上的那种地方能有什么像样的东西呢?那些每天能见十几个水手、小偷的女人们差点把这个可爱的男孩给整得连皮都不剩,就差那么一点点……辰歌后来一想起来,那恐怖得跟噩梦一样的事儿,就吓得不敢再想。

“谁在我屋里呢?”辰歌听得很清楚,这绝对不是幻觉,他大声喊道:“我可是帝国的爵士,随便闯进士族家,按帝国法律,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傻瓜,我可是在你身体里头呢,你想干掉我,得先把自己给干掉!”就算是在骂人,那声音还是让人听了怪怪的,浑身起鸡皮疙瘩。

辰歌平时看起来有点儿冲动,爱打架,好像脑子不太够用似的,但这其实都是他装出来的。因为大家往往更害怕那些做事不考虑后果的人。实际上,他身上流着东方的血统,比帝国人聪明多了,也更坚强,只是他没受过什么好教育,所以他的天赋就被埋没了。

想当年,辰歌的祖先是东方一个国家的将军,号称百战百败,胆小得跟老鼠一样,是个三流的武将。后来他打了败仗,国家灭亡了,他逃命逃到了帝国,结果混得风生水起,成了帝国的神将、开国公!

人们至今还在传颂那个东方神将初上战场,就用三千战士大败敌军四万的传奇故事。但真相是,他那时候根本没法指挥超过三千人的军队,多出来的兵要么被他忘在后头,要么就被他派到不知道哪儿去了!

不过呢,那时候西方的策略和军队排列,在那个东方国家看来简直是小孩子的把戏。他那些漏洞百出的排兵布阵,在这个不懂阵法的国家,反而成了神赐的无敌兵法。

他先用轻骑兵和重弩在远处像漩涡一样围着敌人射箭,把敌人的阵型打乱后,再集中精锐铁甲骑兵,用锥形阵直接冲击敌人的核心,这种骑射连击的战术,简直被后人奉为骑兵战术的巅峰。

就算他那三脚猫的拳脚、不入流的枪法,有了东方内功的底子,照样能横扫战场,很少有对手。但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粗人,终究没把这点本事写成书,传给后代,所以他的后代再也没有出类拔萃的人出现,世袭的爵位也慢慢降到了最低的爵士。

这时候,在古老的东方基因里潜藏的某些东西开始蠢蠢欲动,辰歌幽幽地说:“那我死了,你是不是也得完蛋啊?”

那个寄生在辰歌身上的圣灵,在天上就是个做事只用下半身想,脑子少根筋的家伙,不然怎么会被别的神明抢走神格,掉到人间呢?

他嘴比脑子快地说:“废话,我要是有得选,怎么会选你这个笨蛋附身啊!”

“哇塞,太棒了!”辰歌突然露出一脸坏笑,跟泰尔斯的坏笑有得一拼:“那咱俩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听你刚才说的,你是圣灵对吧?不管主神让你管啥,既然你附在我这个普通人身上,最好赶紧给我点儿神力,不然我一不小心,再有人拿石头砸我脑袋,你可就成了历史上死得最惨的圣灵了!”

那个圣灵可能还没尝过被人敲竹杠的滋味,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喊道:“别做梦了,我剩下的力量只够勉强支撑我自己,你还想让我分给你?你这小子胆子真大,居然敢威胁史上最强的欢喜之神!哼哼,你有种就一头撞死,反正我这些年玩过的女神比你见过的女人还多,死也值了,你要是以处男的身份死掉,那才是最大的耻辱……哈哈哈!”

“靠!”辰歌咽了咽口水,有点儿生气又觉得难为情,特别想解释一下,他如果不是打不过自己那个小丫头,早就强行来硬的了,丢掉可耻的处男帽子!再说了,瑛纪丝之前不是说过等她到年纪了,就愿意和他一起做那些他们一直想做的事情嘛,他干嘛非得急着现在就硬来呢?

嘿,这落难的圣灵还挺有骨气的,挺合我胃口的。辰歌竖起大拇指说:“我最敬佩的就是英雄好汉了,但是,你毕竟占用了我的身体对吧?租房子还得交房租呢,你就算没有神力给我,也得给我变点黄金宝石啥的出来,我现在穷得快没饭吃了,你总不能看着我饿死吧?”

欢喜之神一阵狂笑,说道:“你真是个笨蛋,我又不是管钱的神仙,我的专长是情欲和欢快,如果你想找女朋友,我当然能帮大忙。但如果你想让我帮你变出钱来,你还不如去求一只母鸡给你下一个金蛋呢!”

“靠!那就一起玩完吧!”辰歌彻底怒了,本来以为被圣灵附身是难得的好事,结果却遇到了个只对泡妞感兴趣的烂神!

要是他以前没欠一屁股债,他可能还会想,能不能用他的能力去泡个伯爵的女儿,然后借机攀上高枝儿,发达起来。但现在呢,如果三个月内他还不上钱,他唯一的房子、漂亮的女仆,还有他的爵位,都会被别人抢走,他就会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这种时候,他哪还有心思去泡妞啊?

“我老妈是主神,你有本事就去泡她!不过,你现在的情况……确实是个问题,让我想想怎么帮你吧!”欢喜之神虽然现在落魄了,但他毕竟曾经是个圣灵,总还有那么一两招压箱底的绝活。

欢喜之神想了一会儿,然后说:“你先去找找那个砸到你头的石头,那是我在天界修炼时用的宝贝,我可以教你一个使用它的方法,用它来赚点钱,应该不难吧。”

“瑛纪丝!”辰歌才不会自己去呢,他现在可是个受伤的病人:“去把砸我头的那块石头拿来给我,那是证据,将来法官判决的时候,要用到的!”

“少主,别急着想别的了,先把身体养好再说吧,那个管家肯定跑得没影儿了,一时半会儿也抓不回来!”瑛纪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面过来,不由分说,先让他把这碗汤喝了。

辰歌虽然考上了帝国骑士,保住了他的爵位,但说到打架这事儿,他可比瑛纪丝差多了。再加上他们俩从小玩到大,有些事除非辰歌真的拿出少主的架子,否则瑛纪丝才不会听他的。所以,辰歌在贴身侍女面前,可不像其他士族子弟那么威风。

哎呀,瑛纪丝可能是整个帝国里仅有的,十三岁以后还是个处女的士族贴身女仆吧。

所以啊,辰歌还挺喜欢躺在床上,让这个漂亮女孩喂他喝汤的这种特别待遇呢。他好久都没这么近距离地看过瑛纪丝那迷人的样子了,得知道啊,自从瑛纪丝发现他偷看自己洗澡,拒绝了他想交往的请求之后,她就刻意地跟他保持距离了。

这次瑛纪丝看到辰歌受伤了,居然没怪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脸和胸看,还看得挺开心的。

话说再过几个月,瑛纪丝就要变成大人了。到那时候,如果辰歌再提出来要她陪他睡觉,她肯定会害羞地答应。

瑛纪丝的爸妈都是辰家的仆人,她从小在辰家长大,脑子里全是忠于辰家的想法,这个单纯的姑娘压根没想过自己还能有别的选择。她之前拒绝辰歌,主要是因为害羞,还有就是想保护辰歌的身体,不想让他在成年之前就沉迷于温柔乡。

现在辰歌虽然打架不太行,但他已经是个挺结实的小伙子了。进城的时候,跟那些公子哥儿一比,辰歌可好多了,除了有点公子哥儿的轻浮,总的来说还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瑛纪丝,这次真的出大事了……我觉得我可能撑不过去了。管家把我们家最后的钱都卷走了,我本来想带你逃跑,现在连逃跑的钱都没了。”辰歌觉得好像没路可走了,就把他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全告诉了瑛纪丝。

瑛纪丝低头想了想,说:“少主,我倒是存了点钱,虽然对少主的债务来说远远不够,但如果用来当逃跑的路费,省着点花,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真的吗?你哪来的钱?”辰歌傻乎乎地瞪大了眼睛说:“难道你……”话还没说完,头上就挨了一巴掌。

“你瞎说什么呢?”瑛纪丝眼圈都红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那是我妈妈留给我的钱,还有我平时省吃俭用省下来的,你难道以为我会偷你的钱吗?”

“不是的,瑛纪丝你别误会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钱反正以后也是要给你花的……”辰歌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赶紧道歉,费了好大劲解释自己没那个意思,好不容易才让女孩脸红了,害羞地用小手捂住了他那张开始乱说话的嘴。

这女孩挺好的,你竟然还没搞定她,真是浪费啊!回头我教你几招,保证让你们俩都开心得不得了……辰歌和女孩深情对望时,欢喜之神突然冒出来,说了一堆让辰歌差点气炸的话。

辰歌回嘴说:“难怪你是欢喜之神,不是情爱之神,原来你满脑子都是那些事!”欢喜之神听了不但不生气,反而笑得更欢了:“情爱之神那家伙,虽然泡妞技术不错,但他就是个软蛋。他和青春女神约会那么多次,最后还是我这个后来者把青春女神给拿下了。每次想到这事儿,我就忍不住笑出声,哈哈哈……”

辰歌在心里吐槽:“这家伙真是个色鬼,难怪被其他圣灵打下凡间!”不过现在还得靠他解决经济问题,毕竟要是逃跑了,辰家的名声就全毁了,而且辰歌也不想过那种到处流浪的生活。

辰歌心里有数,他要是去当佣兵,那简直是找死。其他工作嘛,他觉得自己也就适合当个“牛郎”,但一想到客人可能是五十岁的胖大妈,他就决定还是别跑了。

“这就是你的宝贝?”辰歌拿着欢喜之神说的“魔晶”,左瞧右瞧,上看下看,怎么也看不出这块破石头有什么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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