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字| 连载| 2025-12-10 12:00 更新
1905年,平克顿包围李斯特的家,面对平克顿的层层包围李斯特说道:
“你们要抓的是亚瑟·卡特,关我卡特·李斯特什么事。”
“什么?还要抓我那就等着你们的总裁给我道歉吧!”
……
几天以后,平克顿芝加哥总部。
平克顿总裁看着面前的文豪代表团陷入了沉思。
代表团成员包括马克·吐温、欧·亨利、杰克·伦敦、门肯、伊迪丝·华顿、文豪列夫·托尔斯泰。
还有卡特·李斯特,他被称作文学史最高的大山,表现主义的开创者、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诗人之一、科幻文学四大家之一、诺贝尔文学奖蝉联者、优秀汉学家、优秀教育家,优秀短篇小说家。
当天纽约日报记者采访卡特·李斯特:“李斯特先生,你当初为什么要创作《荒野大镖客》这部小说。”
“起初我的女儿身体很差,我只是想赚点钱养家,不知道怎么滴,我就当上了文豪。”
“你对现在社区说你想当然的事情怎么看。”
“故事纯属虚构,我没当过大镖客和神枪手,那都是亚瑟·卡特干的。”
采访记者按下相机,这一张照片被记录到美国历史当中。
别名:《美利坚文豪:开局逼停平克顿》
1905,3月13号。
美利坚,爱达荷州。
几道冷风吹进一间小木屋,李斯特把身上的厚麻布被子裹得更紧。
最后还是冻的掀开被子走到窗边,窗户外是一望无际的土豆田。更远处是一道又一道的铁丝网,将土地分解成规整的几何形状。
这是宅地法许诺给每个奋斗者的美国梦,也是将他们牢牢钉在此地的枷锁。
他的视线越过田地,落在远处那条土路上。
一辆黑色的犁牌拖拉机正喷着浓烟,慢吞吞地驶过。
李斯特看着这一切仍然感觉到难以置信。
他不敢相信的是这个世界上真有穿越!
而且还穿越到1905年的美利坚!
别人都是穿越自己国家,要么就是穿越现代的美利坚!
他倒好偏偏选中这个年份!
李斯特是昨天穿越的,根据原主的记忆得知原主的全名叫卡特·李斯特,原主当过黑帮还是神枪手,后来原主所在的黑帮四分五裂,原主独自一人来到爱州定居。
慢慢的李斯特就认识他的妻子玛莎,两人在教堂宣誓最后结婚生子。
但日子越来越难。
粮食卖不出去,贷款压得人喘不过气。
为了省钱一家人吃得比刚来的移民还差。
可该花的钱一点也省不了。
女儿珍妮体弱,每年看病就是一大笔开销,儿子汤姆还在上学;玛莎的薪水也有限……
钱!
钱!
钱都是钱!
李斯特有一点头疼,一边想着出路一边往下走。
李斯特走到楼下,最后觉得或许写作最合适。
他有前世的记忆,知道哪些故事能吸引人。
这个年代杂志众多,稿酬也丰厚。
写中篇,来钱快,能解燃眉之急。
最主要的是李斯特之前当过省刊编辑,也撰写过短篇和中篇小说,还做过翻译,他想写这玩意没什么困难的。
楼下,妻子玛莎正在教育汤姆,昨天汤姆在学校里面闯了祸。
李斯特一家向来重视教育,一大早玛莎就对汤姆进行教育工作:
“每当你要批评别人。”
“要记住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切记以后不要随便评价别人,要学会尊重他人的喜好,如果有人找你抱怨,你就不要讲话,或者假装睡觉……”
玛莎教育完汤姆以后,汤姆嘟着小嘴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躲在房间里面。能够隐隐约约听到房间里面,这孩子是在发脾气。
玛莎并没有去找他,而是开始准备今天的在学校教育工作。
刚好撞见了从楼上下来的李斯特。
玛莎是一个标准的美人胚子,身材高挑苗条,皮肤白皙。
一头亚麻色的头发在脑后形成一个简单的发髻,发间别着一枚小巧的珍珠发卡,这是李斯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因为偶尔有体育锻炼的原因该胖的地方胖到恰到好处,显得极为的性感和迷人,只可惜玛莎身上穿着一身长裙,把她那傲人的身材遮捂得严严实实。
“亲爱的,你可算是下来了,早餐已经做好了。”
“爱你,玛莎。”
李斯特走上前,轻轻拥抱了一下妻子,在她额间落下一吻。
两人走到餐桌旁。
早餐很简单一大盘冒着热气的土豆泥。
旁边放着一小撮盐,几片烤得微焦的黑麦面包以及牛奶。
女儿珍妮已经坐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她的那份土豆泥。
因为经常生病的原因,她的脸色显得很惨白,看起来毫无精神力。
李斯特摸了摸珍妮的额头,今天的温度还算正常,看来没有发低烧。
这让他紧绷的心弦稍稍一松。他注意到珍妮手边放着一个小药瓶,里面只剩下寥寥几粒白色药片。
“药还够吃到周末吗?”李斯特问。
玛莎正在给汤姆的面包上涂抹一层薄得几乎透明的黄油,闻言手顿了顿。
“够的。不过斯通医生说,珍妮上次咳得厉害,可能得换一种新出的特效药,试试看。斯特医生说要一瓶要八美元。”
“还有,农场主又来催贷款,他们想要抢走珍妮,还在家里搞破坏,家里没钱,我拿了三只母鸡和两头奶牛抵债,又把零碎碎的零钱给他。总算把这笔债还清了,从现在开始我们不欠任何人。”
八美元。
李斯特心里默算。
相当于十几只母鸡一星期的蛋钱,或者将近两英亩土豆的预期收入如果它们能顺利卖掉的话。
“嗯,知道了。”
他只应了一声拿起自己那块什么都没涂的黑面包,用力咬了一口。粗糙的颗粒感摩擦着喉咙,也像是在打磨他心里的某个决定。
白人饭并不算好吃,尤其是这黑面包本身硬邦邦的,口感不算软,吃进嘴里甚至还有点苦涩。
跟国内的面包完全不同,土豆泥也是干枯无味。
这些饭菜还不如拼好饭,这让李斯特越来越想念前世的中国饭菜。
但现在又不得不吃黑面包,要不然就没有力气干活。
桌上,玛莎正在看一份文学报纸,是《星期六邮报》在当时拥有百万读者的顶级刊物,要是他能够投稿这里,就不用在乎钱的问题。
“玛莎这上面都有什么小说。”
玛莎抬起头,可是难得见丈夫提起小说,以前他都对文学这方面的东西闭口不谈,而玛莎作为教师,大多数都还是热爱文学的。
“这篇故事不错,是一个讲警长的故事,这一篇是大作家欧·亨利的,这个故事讲的是两个男人搞诈骗的故事。”
“你可以看看李斯特欧·亨利的文笔一向很好,我很喜欢他写的文章。”
李斯特接过稿子一看,大作家的文笔果然不一般。
对这个社会的观察很敏锐。
这篇文章的书名是《婚姻学精算》,这篇文章在欧·亨利的所有短篇当中也能算得上是比较精炼的短篇。
【“我跟你讲过吧,”杰夫·彼得斯说,“对于女性从事欺诈事业这行,我从来不抱信心。即便在最简单的骗局里,不论作为搭档还是同谋,女人都不可靠。”】
【“这话不假,”我说,“这个性别的人可以称得上是天性诚实,“那可不!”杰夫说,“自会有男人们替她们出头行骗或者拼死卖命。其实她们做事本来也不差,可一旦牵扯上感情”】
李斯特认真的看完短篇,又粗略的扫了一下其他文章。
“欧·亨利写的文章通俗又有趣,确实是不错的读物,但我更喜欢马克·吐温,我最喜欢的是《竞选州长》这部小说,他在这篇文章当中运用了极致的反讽手法。”
玛莎对李斯特知道这两篇小说并不例外,马克·吐温作品玛莎经常给他讲,后来李斯特也阅读过,这是他为数不多知道的作品。
可尽管玛莎听过好多回,但是他依旧在旁边耐心倾听。
“马克·吐温的确是一个很好的作家,我在小学上课的时候,镇上的其他老师经常说马克·吐温是一个爱帮扶新秀的人,哪怕你只是一个街头的乞丐,只要你展示出了优秀的文学天赋,马克·吐温都会跟你做好朋友。”
等李斯特把黑面包啃到一半的时候,一只昆虫趁着两人不注意悄悄爬上桌,在放有大量黑面包的餐桌上面随处爬行。
“哦,天哪!”
玛莎轻声惊叫,下意识地就要拿起旁边的抹布将其拂开。
妻子的尖叫打断李斯特的想法。
李斯特顺着尖叫声看过去。
是一只带着甲壳的昆虫,在农场,这种小虫子并不少见,但它们出现在餐桌上总是不受欢迎的。
玛莎还是挺怕这种甲壳类的昆虫。
每一次有昆虫在家中出现玛莎总是会尖叫。
突然一个念头从李斯特的脑中闪过。
等等,昆虫!
一提到昆虫最先联想到的小说是什么?
很多人联想到的或许是1907的科普文学著作《昆虫记》。
毕竟这个在教科书上见到过,基数就摆在这。
而李斯特想到的却是另一本著作——卡夫卡的《变形记》。
这同样是跟昆虫关联度极高的一本小说。
主人公开篇第一章就变成昆虫,就是因为这个李斯特把昆虫和《变形记》联系在一起。
最主要的是这篇小说的篇幅恰到好处的卡在二万字左右。
刚好是李斯特想要创作的中篇小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本小说刚出的时候不温不火。
一直到卡夫卡死后才大红大紫成为二十世纪的文学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