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2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1)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

按 “键盘左键←” 返回上一章  按 “键盘右键→” 进入下一章  按 “空格键” 向下滚动
目录
目录
设置
设置
书架
加入书架
书页
返回书页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