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南边的夏日,燥热难耐。
宝红色别克停在汀溪最大的影视,以及游戏集一体的孟氏集团。
车上的男人带着口罩,眼线画得又黑又浓,邪魅的眼神下带着稍稍的疲惫。
开车的司机一脸沉着:“少爷,您走楼梯,尽量可以避免耳目。“
画烟熏妆的男人打开车门,外面一股新鲜的热气铺面而来。
因为他回国的消息没有让大多数人知道,所有有很多员工不知晓其间接上司究竟是谁。
孟思炜虽然尽量避免出现在公共场合,但不免要被许多女员工围观,一个个化作小迷妹:“他是哪个部门新来的员工啊?好帅啊!“
孟思炜小时候常来这里玩,自然知道公司内外的布置。
从几间小小的办公室到占地三百里的集团,说来也不容易。
提着公文包的孟思炜,决定走楼梯。
孟氏集团十四层,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办公室,简称: The CEO。
因为长途赶飞机的缘故,导致他没有休息,梁庭树开车来接他,为了不惊动孟氏人员的出动,导致谁都不知道他回国的消息。
孟思炜根本没有时间处理公司一大堆破事,况且公司外部还有那么多狗仔在前门堵他,这一定是有人泄了密。
梁庭树是父亲大人的负责司机,他绝不可能背叛孟家,或者是那些机场的路人,他在汀溪市名气太大,从一开始就成为了众矢之的。
总不可能利用追踪器吧?他在中途尚未辗转一站,而是直奔到了孟氏集团。
那会是谁呢?孟思炜燥热难耐,他把西装一放下,就去窗边冷静了。
他在国外经常听说,孟氏集团的风景最为壮观,多少人挤破了头都想来到这里,他在学生时代十分厌恶这个黑暗的地方,只因为他父亲建立的天下,直到孟老爷子不幸去世,他坐上了这个位置,才明白了老爷子的不易。
他是孟家的独子,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守住孟氏的尊严。
沉闷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办公室,孟思炜望着窗外云岚之下,凌驾其下的高楼大厦,层层叠叠的迷雾遮蔽了半边天空,他眼角的黑玫瑰愈发诱人。
空调发出浅短的“嘀“声,他转过身来,才发现停电了。
偌大的办公室,无人知道十四楼的灯光还亮着。
孟思炜无聊至极,反正他在国外准备了那么多天,也不差这天,手提式dull电脑就这样开着,也不管工不工作。
孟思炜倚在桌前,不知之觉进入了梦乡,窗外下起了淅沥淅沥的小雨,风透过窗户,轻轻给这个办公室降了温,孟思炜冷得一哆嗦,拿起衣服随便盖了一下,却怎么也无法入眠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望眼欲穿的万家熹微灯火,完全呈现于前。
门扉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孟思炜警惕地看着大门,结果出他意外,一个人也没有。
他顺手关上了窗户,正当他整理零散的资料时,一份个人档案掉了出来。
他急忙捡起,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却看见几个大字:DNA亲子鉴定书。
五年前仓库里发生的事情,至今还历历在目。
孟鹤堂,是他的孩子,他的妈妈是那个晚上和他说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
他记得当年被人在酒里下了药,他什么事情都记不清了,她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一根头发,不久后那个女人就采用隐姓埋名的方式,给他寄了一个孩子。
他派人查过,这个女人邮寄的地址就在汀溪市,但却无法定位到具体位置。
这一次他绝不会回放过这个小丫头。
他调转着手表旁的齿轮,法国现在是凌晨两点半,正是熟睡的最佳时机,晚于BJ时间七个小时,所以如今是晚上八点半。
更正好时差,公司昼夜颠倒的夜班工开启上班,加班的员工也走得差不多了,孟思炜拿起公文包,搭乘首席执行官专有电梯,走出孟氏集团。
外面是雾蒙蒙的一片,灯红酒绿点缀了整个城市,阵阵阴雨连绵,起伏不定的烟岚,雨点化为最为冰凉的寒针,夹杂着沁骨的风,打着路人的身上。
某处杂货店已经打烊了,屋檐下站着一个扎着丸子头,在寒风中打颤的女孩儿,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短暂,飘忽不定的眼神左看右看,似乎在焦急地等待最后一班公交车。
这家杂货店离公交车站不远,只要走半公里就可以上车,或许是女孩儿早就走不动了,又或者她没钱打出租,非得看着飘斜的雨丝打湿衣服。
孟思炜看她有点可怜,想把手里仅有的一把伞交给她。
可是她的侧颜好似在哪里见过,他想起来了,是那个女人。
叶霜林全身都在发抖,唇色也是止不住的惨白,可是她不知道,回家的那条路还在维修,公交车转了道。
她等不到了。
孟思炜实在捱不住内心的煎熬,打开黑色的大伞朝她走了过去,雨幕就像从天空遗落下的小精灵,寒冷钻入他的脊髓,他分明看到。
一把大伞举在叶霜林的头顶,为她遮风挡雨,叶霜林尽量不去看他的眼神,却泪水她却阻止不了。
孟思炜陡然泛起一股酸味。
男人在不停地劝解,可是叶霜林没有回应,叶霜林干脆打落他手中的伞,自己站得远远的。
不一会儿,男人捡起地上溅满泥水的伞柄,几乎发生在同一刻,赤红的路虎奔腾而来,车尾飞速熄火,叶霜林钻进车厢,车后再次一片水渍。
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孟思炜还没看清车内的人是男是女,男人已经转身离去。
渣男,孟思炜随口骂了一句,他为这个女人感到不值。
第二天早。
孟家的时光总是过得轻松惬意,尘世的阳光光顾了孟家别墅,稳稳的落在孟家的二楼某间房间,孟思炜裹着乱糟糟的被子翻了个身,按下闹钟睁开惺忪的眼。
清风投入他的怀抱,叽叽喳喳的鸟雀在树枝上蹦蹦跳跳,细微的光芒过滤了无数层后,终于抵达了那张日常工作的桌案上,桌案上除了基本用品外,还有一盆清新淡雅的君子兰,窗页轻轻地摆动着,阳光向他打招呼。
他打了一个哈欠,慵懒地走下悬浮型楼梯,这座别墅的仆人少得可怜,除了他携带的秘书外,此外才是浇花做菜的女仆。
每天必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化烟熏妆,孟思炜对着镜子,就开始乱涂乱抹护肤品。
他发现昨晚的黑眼圈还没消,决定今天加把油,再熬会夜。
“少爷,吃早餐了。“梁庭树端上早餐,围上的领结还没散,孟思炜扭扭昨晚落枕的脖子,走到餐桌前,从容坐下,拿起刀叉准备开动。
梁庭树好心提醒一句:“少爷,这是在中国。“
孟思炜没了兴致,刀锋般的眼神撇向梁庭树,然而笑眯眯地放下刀叉,拿起尚不熟练的筷子。
今天的早餐是粥,鸡蛋,牛奶,三明治和一盘水果沙拉。
孟思炜把盘子往前挪了挪,小心翼翼地夹起沙拉,扔进嘴里。
“你做的?“
梁庭树脸上看不出任何悲喜,标准回答:“是的,少爷,有什么问题吗?“
“那些女仆呢?“
“他们觉得有他们没他们都一样,我就按照公司规定N+1遣散回去了。”梁庭树特别没底气,生怕老板一不小心不满意他的自作主张,就像去年那群职业菜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