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醒来吧,你已睡的太久,意识里朦胧有个声音,好像一直在迷迷糊糊呼喊叶孤城。
然后叶孤城朦胧一片的大脑里就有了心痛,难受的知觉。
再当叶孤城睁开双眼,一下子就被明亮的阳光摇晃得双眼刺痛。仿佛在黑暗里睡久了,已不被光明接受。
意识海里,叶孤城正冰冷对着自己说道,“是谁……是谁在意识里模糊我的视线,混淆我的记忆,到底是谁。”
仿佛一下子,叶孤城陷入了一种双向人格分裂症中。并且两种完全互不交融的人生记忆,不断碰撞在脑海间,让他头昏脑涨,精神错乱。
大脑头痛欲裂,叶孤城靠着顽强意志,就毫无防备地和另外一个记忆展了激烈交战。等渡过了好久,叶孤城重新睁开了双眼,眼眸神色暗淡,像是潆绕了一层忧郁在其中,让本该明亮如星的眼睛染上了尘埃。
战胜另一个记忆后,叶孤城下意识的去用双手捂住了嘴巴鼻子和脸,不忍心去看周围满是断臂残肢的露天坟墓。
大脑里,另一段记忆告诉自己。这满目疮痍,四处充满死神凝视的送葬场,完全是由一个叫做凯撒的魔鬼造成的,对方为了满足自己统治整片大陆的一己私欲,不惜发动一次次生灵涂炭的战争。
而自己现在这具身体,就是不幸糟践在对方强大士兵之下的无数可怜儿之一,被变态发狂的凯撒士兵们活生生给吓死的。
要不然机缘巧合之中,叶孤城也不能附身到,这具已经死去了一天的孩子身上。饶是叶孤城上世为了争夺世俗皇权所造的万般罪恶,也及不得这片大陆的十分之一黑暗。
生逢乱世,人命草菅可能都不如一碗饭食。
弱小的城邦里,随处可见忍饥挨饿,苟延残喘的人。在生命黑暗里,到处劫掠奸淫。易子而食的事好像都已化为了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四处随处可见。
若不是这具身体的父母还算得上是有些富贵,在弱小的边陲小塞里一直尽心竭力保护着他,要不然在哪天他也可能被人给吃了。可就算是如此,这具十一二岁的身体,身高都还没有超过一米二高,弱不禁风的样子只剩下皮包骨头,仿佛身边随处的一阵大风就能给刮跑。
置身于荒野尸横遍地的断壁残垣中,叶孤城先用力甩了甩身子,挣开了身上的束缚,然后就只能紧咬住牙关,拖着疲惫的身子,艰难的在尸体堆里匍匐爬动了起来。
都到了这时,叶孤城还是不能明白。既然神秘地贼老天都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机会,为什么还要搞得这样别开生面。
一路忍受着血腥,恐惧、悲哀和求生的意志力。
从叶孤城醒来时天还是敞亮的算起,到了爬出乱葬岗,夜已经是很深了。伸出双手漆黑不见五指,空气中各个不知名角落里,四处还都是鸟兽虫鸣,声音更是连绵不绝此起彼伏。
尤其是那种沿袭在灵魂深处,人类对于苍蓝野兽的恐惧,更让叶孤城心有余悸,不能安心入眠。
以致一整夜下来,叶孤城都不敢真正的闭合上双眼,再等到叶孤城好好了解自己这世的基本情况时,时间都已经到了第二天下午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大概只有五六岁,或者六七岁大的孩子,浑身上下清瘦的就只剩下皮包骨头特别是那双充满哀伤的眼眸,更是惹人心疼。
又过了一会儿,许是叶孤城不被这具身体遗留的灵魂影响了。水中的眼眸一下子就悄无声息变化了,变得目光锋锐犀利,如利刃一般划破黑暗,哪怕隔着倒影都能给人一种既视感。
此后,叶孤城就安心的在找到那个臭水沟旁安起了家。白天闲来无事,叶孤城就收集清晨积累的新鲜露珠,用来舔舐伤口,擦拭身体。夜深了,就练自己的天外飞仙,渴了就喝露珠,饿了就吃树叶草根。
日出日落里都充满了卑微感,让人想哭。
一直到这晚,天空阴云密布,无星亦无月。幽暗之下,狂风怒号,天地一片低沉,压抑的夜里除了风声,就安静的只剩下叶孤城一个活人喘气声。
“也是时候,到了该离开这处基地的时候了。”叶孤城佝偻着站直身子,仿佛就像个雪鬓霜鬟的老者一般,复杂的眼色在黑幕里也看不清,就在哗哗啦啦豆大的暴雨中,艰难徒步离开。
雨一夜都未停,白天空中飞来飞去呱呱哀歌的乌鸦,就好似在给叶孤城沉重的脚步演奏丧歌。叶孤城想着到头来,粗心归来的阎王爷还是不肯放过自己。大脑嗡嗡一片空白,头重脚沉,好像随时都能被再次夺走生命。
可是,叶孤城他不愿。没有谁在死去重生后,还能再轻易藐视生命。
命运的交响曲都已经奏响,就算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这就是叶孤城现在唯一的信念,依靠着这股顽强信念,即使前方荆棘密布,百死无生,叶孤城还是不愿驻下脚步。
“昨天的雨下的真大耶,小姐,咦?哪里好像有个人躺在那?”
“喔,那娇妹我们赶紧过去看看!”
“是的小姐,可是小姐你就别去看了,这么远还没走过去,臭味都已经飘散过来了!”
“怎么说话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娇妹我们就过去看看好了,乱世虽然人命草菅,可是能帮一个是一个,唉!”说到这儿,神秘女子声音中发佛发出了一种深深无力刺痛感,听得让人心都碎了。
“小姐你真是太心善了,嘻嘻,不过这才是我认识到那个心地善良的小姐。”娇妹莞尔一笑,捂着鼻子忍受着奇怪异味,然后贴近孤城身前,用手触摸着叶孤城的额头和鼻子。
立马吃惊的大喊大叫道:“小姐小姐,这个人还有气呢,就是额头滚烫滚烫的,应该是生病晕倒了。”
“那我们先在这等一下弟弟他们好了,顺便我们把他救回去。”
“可是小姐,把这样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带回家,家主会不会……”
“哎呀!这个你不要担心了,反正爹爹他在府里找来的孤儿也不少,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待到主人家发话,娇妹身为奴婢,心底就是不愿也得愿了,对于一个奴婢来说,主人的话胜过天。
立马作为一个合格奴婢的娇妹,马上掏出了自己的白色小手绢,简简单单的先把永夜的脸抹了一下,让他起码看得还算干净点样子。不然等会若被小少爷嫌弃了,小姐的好心可就要白费了。
物与类聚,人以群分,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奴婢,既然小姐都那么心底善良了,自然做侍女的娇妹也坏不到那儿去。
就这样,叶孤城幸运的遇上了这辈子值得他守护一生的两个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