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和庞通在某间茶馆内喝茶。
李可把手里的烟头摁在烟灰缸里使劲揉搓了几下。
李可: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当然,我打人是不对的,警察也批评教育了我,罚款我也交了,可是老庞,你不知道,我看见他那种感觉,特别地愤怒,莫名其妙地愤怒,当然,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直到他把手伸进了我的裤兜里,那火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庞通咳嗽了下,用餐巾纸擦擦嘴角,没有说话。
李可:你上次说的以前结过怨,我没搞明白你的意思。
庞通:说实话,我也不大明白,这种事情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是这样,我给你说一件事,供你参考。
以下是庞通所说的一件事,这件事的出处如下:
明朝《大明一统志》卷二十七
明朝《指月录》卷之七
清朝《四库全书》陕西通志卷六十五人物十一
原文如下:
僧文通慧者。河南开封府白云寺僧也。其师令掌盥盆。偶有市鲜者。濯于盆。文恚击之。遽陨。因潜奔华州总持寺。久之为长老。盖二十年余矣。一日忽语其徒曰。二十年前一段公案。今日当了。众问故。曰日午当自知之。遂趺坐以俟时。张浚统兵至关中。一卒持弓矢。至法堂瞪目视文。将射之。文笑曰。老僧相待久矣。卒曰。素未相面。今见而恚心不可遏。即欲相戕何耶。文语以昔故。卒遽说偈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偶然。不若与师俱解释。如今立地往西天。视之已立化矣。文即索笔书偈曰。三十三年飘荡。做了几番模样。谁知今日相逢。却是在前变障。书毕泊然而化
白话文注释如下:这是明朝《大明一统志》里记载的一件事,也同时被录在明朝人瞿汝稷所编撰的《指月录》和清朝《四库全书》里,是说北宋时有位法师姓张,法名叫文通慧,他小时候在河南开封府白云寺当小和尚,负责掌管盥盆洗漱的事情。一次,有个卖鱼的人在寺院的盆里洗手,他见后非常生气,争执之中,不慎把卖鱼人打死了。他因此畏罪逃走,到了陕西华县的总持寺,在那里呆了二十年,通过苦修而有所证悟,证入禅定,获得明通,自知宿命,成了该寺的大方丈。
南宋绍兴二年即公元1132年的一天,文通慧突然跟下面的弟子说:“你们勿动勿言,看老僧了结二十年前的一桩公案。”
众人都问是什么事,他回答:“到了中午,自知分晓。”
然后就结跏趺坐,一直在那里等。这一天中午,抗金名将张浚抗击金人领兵进关中,途径华县的总持寺,张浚带着军队进入寺院。其中一个小卒看见文通慧法师,莫名其妙地特别气愤,拉弓准备要射他。
文通慧法师合掌说:“我已恭候多时了。”
小卒吃惊地问:“我和法师素不相识,何以一见面就嗔心顿起,很想杀你呢?”
文通慧法师于是将从前的事告诉了他。
文通慧法师说:“你是两世人,自然不记得,我是一世人,怎么会忘记?欠债还钱,欠命偿命,请你下手,不必迟疑。”
小卒听后心有所悟,忽然大声吟偈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偶然?不若与师俱解释,如今立地往西天。”
意即冤冤相报何时才能了,劫劫相缠并非一时偶然,倒不如跟法师化解冤仇,今天我就在此立地而化,往生西方。说完之后,他手持弓箭屹然立化。
文通慧法师下座为他剃发,更衣入龛。做完以后,索要文房四宝,写了一首偈颂:“三十三年飘荡,做了几番模样,谁知今日相逢,却是在前变障。”随后,他放下笔也坐化了。
庞通用餐巾纸擦擦嘴角,结束了讲述。
李可沉默了片刻。
李可:你是说沙强和陈会,我和那个叫黑皮的贼之间以前都有过事。
庞通:问在答处,答在问处,我说的都是供你参考,你要想搞清楚这些事情,恐怕得靠你自己。
李可不置可否,仰起身子,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阳光,两人都不再说话了。
路障剧本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