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一望无际的的荒野中,脚下是细碎的沙石,贫瘠荒芜,只有数不清的杂草肆意生长。
十几个穿着铠甲的青少年骑着高头大马在这片荒地上纵马狂奔,大声的叫喊着,声音充斥着青春的激扬。
这些少年以科恩为首。
他的身材高大强壮,几乎和成年男子相当,若不是脸上稚气尚存,很难想到他才十二岁。
科恩·罗德曼,正是罗德曼男爵的长子,而周围的人除了几个侍卫,便都是领地高层的子嗣。
亚萨自然也是如此。
“亚萨,你的骑术太厉害了。”
科恩赞叹的说道,好奇的上下打量他一圈。
亚萨一身深灰色精钢打造的铠甲,戴着钢盔,往下依次是护喉、护膝、护手和长靴,都是闪烁金属光泽的铁铠。
穿着如此沉重的铠甲,他的动作却一点也迟缓,依然可以纵马狂奔,和其他人以无锋的长剑交战,这意味着他的骑术已经达到融会贯通的层次了。
一名骑士职业者精通骑术自然不值得惊讶,这里的少年骑士至少一半都有这样的层次,但想到亚萨才九岁,小小年纪就能如此,那就值得科恩夸赞了。
亚萨笑着回应道:“可能我有学习骑术的天赋吧,而且追风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心意相通,自然得心应手。”
‘追风’,是他胯下战马的名字。
这是一匹枣红色的马,奔跑时四蹄翻腾,长鬃飞扬,仰天长啸,马嘶声动人肺腑,是一等一的骏马。
“心意相通吗?”
科恩点点头,“对于一个骑士来说,有感情的坐骑的确更容易驾驭。”
他这时突然想到许多关于亚萨的传闻,揶揄道:“我可是听说你从小到大养了不少小动物,小猫小狗小鸡,追风也是你养大的吧?”
亚萨坦然的点头道:“那当然了,若不是追风对我亲近,我哪能收服它啊。”
喜欢饲养小动物,是亚萨另一个让人好奇的地方。
从小到大,除了常见的猫狗,他还有喂养过兔子小猪小鸟,几乎能够买到的家禽家畜他都喂养过。
对动物的喜爱就像他的学习癖好一样广为人知。
在喂养了众多的动物后,亚萨发现还是常见的猫狗最是适合,或许是驯化许久的缘故,只有小猫小狗能够和他亲近。
这可是很重要的一点。
意识的深处,随着亚萨的心念凝聚,封印之书翻开了封面。
第一页,便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狗子。
就像将一只狼狗的一切都一丝不苟的画在了书页上,每一丝毛发都纤毫必现,看着画面的同时,甚至觉得狗子正在睡觉。
在图画的下面,有两个明显的方块字。
‘守夜”。
这是它的名字,就像‘追风’一样。
在名字的后面,还有更小的两个字:三级。
相比其他的狼狗,‘守夜’不但身体块头大了许多,爪子锋利狰狞,毛发也油光水滑,显得非同一般。
这些年亚萨除了对身体的锻炼,剑术的修炼,也自然没有忘了自己的金手指。
从弱小的蚂蚁虫子,花鸟草木,到猫狗兔子,几乎所有身边常见的动植物都在封印之书中留下过痕迹。
就像他早早知道的那样,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封印之书的等级也获得了提升。
3级(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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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封印之书已经可以封印四级的事物,这才能将‘追风’完好无损的封进书中。
这么多年的使用,让亚萨对自己的这个金手指有了更多的了解。
其中既有好的方面,更有坏的方面。
最好的方面自然是‘源力’可以累积,只要不使用,就能够一直增加,而且速度随着他身体的成长力量的增加变得越来越快。
在亚萨还是一个婴孩的时候,十天时间才能增加一个数值的‘源力’,到了现在,已经两天就增加一个数值。
坏的方面,便是封印物的‘潜力’飘舞不定,好的封印物十分难得,。
潜力,不代表着事物的强弱,而是代表着可以‘印’的次数。
两张书页‘印’在一起,存在下来的事物便可以获得提升,就像‘守夜’在融合了一只野狼尸体后,从最初的两级变成了三级,体型超越了普通的狗子,整整大了两圈一样。
只要再找到合适的融合物,它还能继续提升两次,成为力量比拟豹子的狗中霸主。
亚萨并不是只封印了一只狗子。
只是明明是同样物种的动物,在封进书中以后,得到的收获却不一样。
有的潜力超群,有的就非常一般。
在细心的推断一番后,亚萨发现了原因。
除了那些植物,所有的小动物小鸟在封印之前越是和他亲近,封印后的潜力就越强。
那些家养的小动物,纵然是不怎么和他亲近的猫咪,封印后的潜力也超越了那些从外面买来的成年畜生。
普通的花鸟鱼虫对于亚萨只有收藏价值和宠物价值,那些可以依靠战斗的封印物需要亚萨从小养大,培养起来十分麻烦。
狗子们聚在一起只知道打架,小猫们更是和狗子不共戴天。
在亚萨养大的所有宠物中,他最喜欢的便是‘追风’了。
他抚摸着追风的马脸,凝视着它的眼睛,透过那温润的眼珠仿佛可以感受到它心中的亲近念头。
它的初始等级便是四级,在亚萨将它封入书中后,又有了四次融合提升的机会,按照最好的结果推断,追风必然会成为一匹魔兽。
一头马形魔兽,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千金难求。
“科恩,你家的蓝焰是不是该下崽子了?”
已经是中午时分,到了吃饭的时间,在绿草茵茵的野地里聚餐,气氛热烈。
在年轻的骑士们欢快交谈的时候,一名少年突然问道。
听到的少年立刻将耳朵支楞了起来。
蓝焰,正是罗伯特男爵的坐骑,那头有着真龙血脉的龙马,因为全身覆盖着深蓝色的龙鳞,在狂奔时蓝色鬓毛就像舞动的火焰,才有了蓝焰这个名字
一头中阶魔兽的血脉后代,又是一头最适合骑士的马形坐骑,自然让这些少年骑士们趋之若鹜。
“鲁格斯,你不是已经有了角马坐骑吗?我记得那也是一头稀有的魔兽吧。”科恩笑着说。
“角马怎么比得上龙马!一个是低阶魔兽,一个是中阶魔兽,一匹龙马至少能打败十头角马,速度也快得多。”
鲁格斯对自己的坐骑好坏可是很看重的,毕竟对一个骑士来说,坐骑关系到生死。
一头优秀的坐骑,有负重和速度两个标准。
负重越高,骑士可以穿戴的铠甲就越厚,防御就越强;速度越快,骑士越能够有强大的冲击能力。
这两项标准中又属速度最为重要。
毕竟在战斗失败后,坐骑的速度关系到骑士能不能顺利脱离战场,远离危险。
“别惦记了,蓝焰这次下的崽子是给克里斯准备的,不会发卖的。”
科恩的话让鲁格斯一脸失望。
克里斯是科恩的弟弟,比他小五岁,是一个喜欢读书的秀气男孩。
鲁格斯皱眉道:“克里斯不是正在和菲利普法师学习知识,为以后成为法师打基础吗?他不需要一匹龙马吧。”
科恩摊摊手,无奈道:“谁让小克里斯惹人喜爱呢。”
鲁格斯哑口无言。
亚萨笑着说:“成为法师并不耽误学习骑术啊,克里斯总有远行的那一天。”
“可是,那也太浪费了吧。”鲁格斯脸色有些纠结,觉得实在是暴殄天物。
大部分法师都是研究者,喜欢在一个地方待着学习、做实验,远行对于一个法师而言,十分少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