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黄昏时分的公交站台。
公交车久等不至,站台上候车的人都焦躁起来。
有的人拿出手机叫网约车,有的人骑行共享单车,不一会儿,原本拥挤的站台只剩下了一对母女。
母亲约莫四十来岁,女儿约莫十三四岁。
“妈妈,这个站为什么叫‘公主坟’呀?”少女指着站牌,好奇地问道。
脸色有些疲惫的母亲,是一个模样知性的年轻女子。她提着的手提包里露出一本写着“教参”字样的厚书,实锤是一名中学教师。
女子捋了捋耳边的乱发,想了想说道:“囿都有四千年建城历史,曾是十八个王朝的首都,周边两公里地域在六百多年前曾经是皇家的陵园。这附近曾是埋葬公主的地方,民间便称之为公主坟。一个地名一旦被传开,约定俗成,后世要改就难了,所以历朝历代都叫这个名字。萌萌,明白了吗?”
少女眨了眨眼睛,依然觉得有些难以理解。公主怎么会埋葬在这样的破地方?
母亲便不再管她,拿出手机查公交车还有几个站点。
少女觉得无聊,蹦蹦跳跳四处看。
这时,她忽然看到站牌后面的灌木丛边,正蹲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少年背对着她,嘴里叽叽咕咕,不知在念些什么。
少女睁大眼睛,走近了两步,便听到少年在说:
“赵兄啊,确实对不住了。你们家族虽曾经贵为皇族,但皇陵早被推平了几百年,现在也没法确定地址究竟在哪。
“我多方打听,唯有公主坟,是当年埋葬令妹的陵园,地名都没变。或许,靠着姻亲的血缘,可以联系上令妹。试试吧!”
少女瞪大了眼睛,就看见少年脚下的影子里,一个身着古装的青年男子从中钻了出来。
他剑眉星目,隆准高鼻,剪裁精致的鬓发,从俊俏的脸庞垂下。
男子身形虽单薄,却举手投足有一股逼人的贵气。
少女吓得腿软,眼睛里却闪耀着亮亮的东西,嘴里喃喃道:“他……真的是一个王子……真的……”
青年男子面容憔悴,脚步虚浮,向着前方走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他嘴里朝着歌谣,步履从容。
他的前方,本是一片麦地,可是他迈出三步后,一个七彩的牌楼不知何时从地底升起来,正矗立在他正前方。
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公主,模样与男子有三份相似,正在牌楼下眼泪汪汪看着她。
“哥哥!”声音戚戚。
“妹妹!”情真意切。
男子大步行去,兄妹俩相拥而泣。
青年男子回过头来,朝少年拱了拱手:“谢谢陈兄一路护送,我找到我的妹妹了。”
少年颔首致意,挥手作别:“赵兄,一路走好。”
皇族兄妹与牌楼一起消失在沉沉雾霭中。
少年立马跳起来,嘴里嘟囔着:“时间好紧!今晚还得赶去几个地方送魂。”
然后他看也没看身后的少女一眼,就骑着共享单车走远了。
那位母亲终于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她冲过来,惊惶失措叫道:“萌萌,你怎么了?你别吓妈妈……”
双腿吓得软倒在地的少女,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说道:“妈妈,我终于相信这里为什么叫公主坟了。”
……
深夜,选马桥。
刚下班的地产策划师李军从写字楼里走出来,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天空,紧了紧身上的外套。
“见鬼了,才十月份,怎么阴风阵阵?好冷。”李军道。
走在他身后的,是同一个部门的女孩周欢。
周欢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平时最喜欢调戏吓唬同事,遂接口道:“你才知道呀?选马桥,本来就是连同阴阳的地方。晚上这里刮的都是阴风,从地狱吹出来的。在这里上班,遇见鬼的概率很大哟。”
李军刚来这里上班三周,天天下班都是十二点以后,不免有些心惊,皱眉道:“骗鬼的吧?你见过?”
周欢道:“要不然这里为啥叫选马桥呢?这里明明没有河,名字却叫选马桥,这不是很奇怪的事吗?”
“是呀,”李军也觉得奇怪,“为啥呢?我一直以为,说的是这座立交桥呢。”
周欢正想说,突然听到风声变大,耳边充斥着“为什么呢”“为什么呢”的奇怪呓语。
她脸色蓦然变白,扭头看向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两只眼睛铜铃似地凸了出来。
李军更夸张,他直接双脚一颤,跪倒在地,这让他中间凸了一块的地中海头顶更加亮眼。
他的身体筛糠式地抖动起来,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
一条波澜壮阔的大河横亘在原本是大街的地方,河面宽广,约有两百米宽。
一排又一排的白马,正在渡河。
在李军前方五米处,一个少年站在大河边,手指河面,喃喃说着什么。
他的声音不大,李军却听得清清楚楚。
少年道:“好水好山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春夏秋冬,生老病死。死归渺茫,还于天地。
诸位兄弟,人生如四季轮回,自然常理。生本是虚妄,死也是虚妄。
骑马入忘川,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请了,请了。”
他的话语说完,他脚下的影子里,头颅沉浮,一个个身着古装的青年从影子中走出来。
他们跃上一匹匹矫健的白马,朝着大河深处行去。
一排又一排的白马,跨入波涛,渐行渐远。马与人的身影都越来越淡,渐渐沉入河心,终至不可见。
三十多个青年骑马渡河完毕,大河的波光水影才从李军、周欢的眼前散去。
“我的妈呀,”周欢脸色蜡黄,呕地一口吐了出来。
她用袖口擦了擦嘴巴,嘿嘿笑道:“我这乌鸦嘴,大晚上说什么鬼呀?李军,你别往心里去,刚才可能是哪里放的4D投影。”
李军咬着牙站起来,鼠标手颤抖不止,终于他下定了决心,说出了那句忍了三周没说出口的话:“明早我就辞职。”
周欢大张着嘴,呆立在十字路口。
一个身着黄衣的外卖小哥,踩着刹车停在路口,脚下扔了三个烟头,迟迟不敢向前驶去。
……
陈炀找了一间酒店的空房间,隐身住了进去,从里面锁上门后才现出身形。
“嗬,轻松多了。”
陈炀身后的影子里,本地的幽魂已基本都送出去了。
菁榕书院六百年前招收的学生,以本地精英生源为主,有皇族子弟,有官宦大族。
如今六百年时光过去,王朝更迭,曾经的皇族和权贵官宦早没了踪影。
陈炀影子里的幽魂,很多人的家族都消失了,没了香火的传承。依然有后裔血脉传承的,只有寥寥几家,陈炀都亲自送他们去了祖坟。
其余没有香火传承,族灭或者家族迁移去向不明的,陈炀就送他们到选马桥,渡过忘川,重新转世为人。
这十天来,陈炀在囿都和周边郊县跑来跑去,终于将影子里大部分幽魂都送走了。
袁青林的幽魂,至今没有苏醒,依然在影子里沉睡。
其余的,还有丁春山、岳承、石康这三人的幽魂没有送走。
因为他们三人并非囿都本地人,他们当年都是地方上的门阀大族。当囿都的皇族陨落湮灭在时光长河中时,地方上的门阀依然根深叶茂。
弘农丁氏,清河岳氏,范阳石氏,在今天的胄国,依然是地方上的大族,势力庞大。
因为远离京城囿都,六百多年前的皇朝覆灭战争,并没有波及到他们。
这也是书院师生虽已死去数百年,丁春山、石康、岳承三人依然神志清醒的原因。
陈炀要送他们魂归故里,必须奔赴三地,这是他目前暂时办不到的。
他太弱,也没钱,个人游历江湖对他来说,还是太奢侈。
好在影子中幽魂大部分送走后,陈炀负担减少,对影子的操控能力加强,剩下三魂都呆得很舒适。
他们在阴影中滋养着神魂,陷入沉眠。
陈炀准备过段时间,实力提升和攒够钱后,再送他们回归故里。
从书院废园至今,陈炀一直与幽魂们呆在一起,并让影子成为了幽魂的容器。
经历了这些时日的历练,不知不觉间,陈炀察觉到自己的能力也有了升级。
他的眼睛,因为吸收了右手大拇指上的金色指纹,现在右眼的瞳孔进化出了瞳纹。当他将夜力聚焦到瞳纹上时,便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阴魂灵怪。
他双手的十根手指,右手大拇指上已经没有了金色指纹,无法再变幻指纹。其它九个手指,依然可以变幻和释放出指纹金线。
但隐匿气息的漩涡指纹功能已经失效。
好在现在的他,掌握了隐身的夜影术,对隐匿气息没有了太迫切的需要。
他丹田内的夜力,变得更加浑厚。最近因为频频战斗至力竭,锻炼充分,现在从黑手中抽取的夜力的效率提升了十倍有余。
并且由于经脉通畅,丹田夜力漩涡的势能强大,现在丹田的规模已扩容为一个小湖。
澎湃的夜力,在经脉间流转,超高速,零延时,多并发,源源不绝。
夜风之刃和夜影术的施展,完全可以做到意到则力到,手脚并用,十指连发。
黑手单独浮现的时候,黑手颜色已经变得灰白,似乎快要被榨干。
陈炀相信,等到黑手完全被汲取一空,夜力都抽到丹田中以后,自己的能力将迎来一场质变的跃升。
陈炀兴奋地拽紧了拳头。
镜子里的他,目光锐利,轮廓俊挺,气质如刀藏鞘中,不怒自威,未冬先寒。
啪!
浴室的水龙头被他一把捏成了金属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