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昨日赵敬向我告白了。手捧鲜花,穿着我送他的灰色毛衣。
出现在我面前,这个画面加上一点回忆的染色,不感人也说不过去,感情的流露最会让人有所感受,哪怕自己不是主角,也能心头触动,眼角微酸。
可我并不感动,也没有什么感受,不是因为不是人,而是明明知道结果,所以不容许自己有所感受,怕的是,最后自己溃不成军,还要笑着说再见。
那么就不要开始,那就永远没有结束,可是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结果就是:我舒窈与赵敬在一起了。外加一捧鲜花在凋谢,其他的看起来,好像都在欣欣向荣,而我们的爱情呢?
赵敬是阳光,更是耀眼的阳光,有着一切所美好的集大成者,像极了小说中的人物,而我们的结局却不是小说的结局。
赵敬是我的小叔,是把我从孤儿院带出来的人。在血缘上,我和他是没有联系的,在生活中,他只能是我的小叔。
他爱不爱我,我还不能够百分之百地确定,但我爱他,是毋庸置疑的。在我们确立了新的关系以后,我还是和他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用同一个厨房,同一个卫生间,同一个沙发。不同的是,我待在了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周末是最好的,因为周一至周五,他都会去上班,在他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里,处理着各种工作,而周末是我的,还有他的。
而我是周末回家来,平时在上课,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一般周末,都是在他的几度催促下,才会起床。对话如下:
他:“窈窈,窈窈,起床了”
我:呼呼……
几分钟过后
他:“窈窈,起床吃早餐了,有你最爱吃的煎蛋哟”
我:呼呼……,有煎蛋?呼呼……
几分钟之后
我已经在餐桌上了,因为我抵挡不了他给我做的煎蛋,那是家的味道,他带我回家的第一顿饭,就是煎蛋。
吃过早饭继续缩回去睡觉,而他继续回到书房工作,也许感觉好像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可是只有周末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他一直都在守着我,而我不需要说什么,陪伴就是最好的。
可是最近他一直都在问我想去玩什么,或者想看什么电影,等等之类的,感觉很是奇怪,难道是爱情的力量。
最后我们在周末去看了电影,去吃了爆米花,买了衣服,还有一对戒指。
晚上要睡觉的时候,他在自己营造的烛光晚餐氛围中,拿出了戒指,向我求婚了。
“窈窈,嫁给我,好吗?”
节奏是不是太快了?难道是因为他比我大11岁,所以现在他想结婚了?还是蓄谋已久?
可是我没有答应。因为我只能给自己理由纵容自己去爱他,和他在一起,可是我不能自私地毁掉他。
“阿敬,我不能嫁给你,对不起”
因为我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我何必让你为我牵挂一辈子,让你以后孤独一身呢?
“窈窈,不要拒绝我,窈窈”
他在我拒绝他以后,由单膝跪地变成了双膝跪地,双手颤抖着捧着我的脸,我能看见他的眼睛里,我的模样,一如既往的是他的窈窈的样子,可是不久,我就将消失在他的眼里,生活里,生命里。
人人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身体还是拥有爱的资本,不是因为荷尔蒙,而是因为陪伴,爱一个人,陪伴他,而不是拖着病体去消磨他,最后让他只能回忆。
“窈窈,我们明天就结婚,好不好,我爱你,我真的太爱你了,你不能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求求你了”
我眼中的阿敬,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他是完美的,是温文尔雅的,是成熟稳重的,可现在的模样,让人心疼到窒息。
“阿敬,对不起,我真的不能嫁给你,我真的很爱你”
我想阿敬是真的爱我,因为自从我查出得了癌症以后,他除了更加细心地照顾我之外,还会从他的房间搬到我的房间,每天晚上工作到很晚,一直守着我,他让我不要再叫他小叔了,叫他阿敬,他是我的阿敬。
他在我日渐消瘦的日子,他的爱膨胀了我的心,我知道了,他是爱我的,可是我不能再继续爱他了。
除了求婚那晚,阿敬抱着我大哭了一场之后,他又恢复了以往的模样,温柔的,阳光的。那枚戒指在我拒绝他之后,还是套在了我的手上,他说,这是我们的爱情。
我听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现在的我多么期望我能把我的爱情埋葬在我和阿敬的婚姻里,而不是我生命终结的灵柩里。
可惜我和阿敬的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我们的爱情不能寿终正寝了,而是由我揣着,带走了。
愿拥有爱情的人能将自己的爱情陪伴到寿终正寝。愿世界温柔以待,愿阿敬能忘记我,因为我不愿我的阿敬牵挂着我,一个人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