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白素讓人很“背”
林立歐開始晚上玩得好晚才回家,而思雨每天都好累地躺在床上一覺睡到了天亮。完全不知道林立歐每天都是午夜4點多鈡才回家的。
那天早上,思雨六點鈡就醒了過來,卻發現隔壁床空蕩蕩的,林立歐不在旁邊睡著,她開始走了出去喊著,“老公,老公,老公。“到了電腦房,洗手間,廚房都沒發現林立歐的身影。這時卻傳來了大門開鎖的聲音,”你怎麽天亮了才回來?“思雨問道。他説,”跟朋友喝酒去了。“説完連洗澡都不洗就上床睡著了。思雨不以為然的。
思雨才22歲,她年輕,自信,美麗,從來不擔心自己的先生會有背叛她的一天。
白素好像永遠都讓人很“背”似的,而思雨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她和白素是很好的朋友,她們是小學同學,中學同學,長大後一起在深圳這個地方拼搏。
這要從這裏開始説起,白素的外公自從將白素的靈符貝仙放在思雨身上開始說。也就是盲公將紅孩兒的靈符放在白素身上,好讓將兩個小女孩的命運調換。但是紅孩兒只認思雨一個人,怎麽都無法與白素完美匹配,無論盲公用盡所有的法術都無法將紅孩兒的靈符放進去白素的身體上。每次不到2秒的時間,紅孩兒的靈符總是自動地走了出來。所以,盲公只好將紅孩兒靈符用瓶子裝了起來。
但是白素的靈符-貝仙一直在思雨身上。她聽見了白素在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句話,偶爾能知道她在做什麽。但是思雨並不知情白素曾經是“海”的仇人。聽説當年就是“貝仙”把“海”關了起來,告訴大家“海”已死,並且成功地成為了“海”老公的第二任夫人。所以“海”與“貝仙”兩人之間有恩怨。
而思雨是“海”的女兒,是一條只能騎著烏龜的魚兒。
思雨在還沒有上小學的時候,在盲公的引領下,她們結拜了“金蘭”姐妹。
白素說,“思雨,我們今天結拜成爲姐妹,我說什麽你都要說好。”“好”“我白素與格蘭思雨結拜為姐妹,我為姐姐,思雨為妹妹,我們互相扶持,相親直到永遠。”思雨回答,“好”
白素說,“那妹妹要聼姐姐話喲。”思雨摸摸跪在地上的小腿,伸出的四根手指收了回來。説著:”好。“就這樣她們成爲了金蘭姐妹。
思雨並不知道“貝仙”是她“媽媽“的仇人。
上小學了,思雨和白素見到面了,思雨一下子就認出了白素,而且發現了一個秘密,就是她的身上老發出與白素在現實生活中發出的聲音一樣,說的每一句話都像同時說的一樣,思雨忍不住用了她的左手,像拿東西一樣在她身上說了一句“白素”,白素的靈符“貝仙”就這樣拿了出來。她發現那是一個長著沒有頸部的東西,下身像是穿了像絲質般的乳白色的裙子,當她認真看裙子裏面竟然是一條蛇尾,思雨嚇到三魂不見七魄。她開始很困惑。
那天,思雨和白素到市集買牛雜吃,路過的時候又遇見盲公了。
盲公還是當思雨走過的時候,卻喊著,“海的女兒,海的女兒。”只有思雨回過了頭,看了盲公一眼,盲公卻說,”國泰民安,海的女兒找到了,圓明園有救了,國泰民安。“隨後,兩排所有的算命師都跟著說了這句話,當時那種氣勢是如此的雄壯。
思雨卻忍不住跟盲公說起話來,“你將你孫女的靈符放在我身上了,你不知道我是誰吧。快點把我的靈符還我。“思雨一邊説著這句話,一邊不得思解。”你說了什麽。“她心裏卻問起了自己,思雨不明白自己說的是什麽話,她就像傳説中的雙面人一直存活在這個世界上。
後來他們倆中學畢業了,是思雨先去了深圳,後來工作了3年就叫上了白素來到了深圳。這時盲公算到自己將會在不久的未來會死掉,所以他給了白素,思雨的靈符——紅孩兒靈符還給了思雨,白素就將思雨的靈符放在了她的宿舍裏。
思雨再次見到自己的靈符了,那時思雨17歲,她發現靈符就像自己照鏡子一樣,跟思雨長的一摸一樣,唯一的是,她的靈符沒有穿上任何的衣服。就這樣,兩個靈符在宿舍裏,兩個靈符在身上。
思雨從來不覺的會被迷信所迷惑,因爲她是一個現代的女生,她不相信,從來都不相信。
其實思雨一直都不知道果經理和白素串通好,早就在思雨住的宿舍裏安放了針孔攝像頭,因爲生怕思雨發現,白素只講針孔放了幾天隨即拿走。所以思雨一點都沒察覺,還是一如既往地當她是好閨蜜。
後來,思雨結婚後,白素因爲找不到工作的原因,沒地方住,就住在了思雨和她老公的家裏。
思雨的“背”也從來不察覺到,思雨走在家裏樓下,第一次差一步被樓上的花盤砸中,第二次,在家裏附近,卻被樓上扔了一個玻璃瓶,玻璃碎片差點砸中了思雨,第三次,響雷了,差點被雷擊中,思雨嚇壞了。
那天晚上,思雨跟白素在聊天,聊得有點晚了,林立歐看到了白素只穿短褲,露出了白雪的肌膚,嘴角忍不住流出了口水。
思雨的皮膚很中性,就像來自于大海,古銅色的肌膚。思雨見到了林立歐的反應,覺的惡心。卻跟林立歐冷戰了起來,好久都沒說過話,這是思雨覺的留白素在家裏住著也不是辦法,只好叫白素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