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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朔迷离的世界

第四章 遗言

破朔迷离的世界 十年雨歇 2007 2021-11-18 20:53:36

  中元,入夜子时。

  阴气极盛。

  快逃,有鬼出没。

  ……

  方毅咽了口吐沫,盯着身边的陈小歌,又悄悄瞥了一眼手上的照片。

  照片上确实只有两个人……

  人有三魂七魄,为天、地、命,对应三火。

  三火熄灭,就是阳人遇害之时。

  “方毅,照片让我看看,我觉得陈小歌又变帅了。”陆明伸手准备把照片拿过来,却被方毅给制止了。

  方毅把照片往兜里一塞,故作镇定,苦笑道:“陈小歌当然是最帅的了,照片先不着急看,咱们先离开这里。”

  此刻,方毅不敢让陆明看到这张照片,害怕陆明惊动陈小歌,或者说是“鬼”。

  眼前这个陈小歌不是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只是不知道它的目的是什么。

  或者它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还不能动手除掉方毅和陆明。

  “没错,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吧。”

  陈小歌站在陆明身边,特意用手拍了拍陆明的肩膀。

  这一动作被方毅看在眼中。

  难道……难道是阳火?

  这只鬼之所以不动手,是因为我和陆明身上的阳火还没有熄灭!

  方毅似乎明白它为何不直接吃了他俩。

  现在,他必须想办法拉着陆明逃走。

  “陆明,帮我把手电从树杈上拿过来。”

  “你自己没有手吗?这点小事还得让我去?”陆明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帮他去拿手电筒。

  “唉,我来吧。”陈小歌拉住陆明,拍了拍他另一只肩膀。

  果然,它在拍灭阳火!

  方毅握紧拳头,面无表情的盯着陈小歌。

  陈小歌去拿手电,走过来递给方毅,与此同时,它准备拍方毅的肩膀。

  方毅后退了一步,接过手电筒。

  陈小歌眉间微微一皱,似乎因没得手而有些气愤。

  “走了,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这里,我一秒钟都不想多待。”陆明举起手电,往小道上走。

  深山老林,树木被黑暗与浓雾吞没,就像一只恶鬼将要吞没魂魄一般,诡异且恐怖。

  煞气很浓,

  危险来临了。

  ……

  方毅拉住陆明,想要逃跑。

  不料,又碰见了一件要命的事。

  小道上,迷雾四起,雾气中充满了诡异的气氛。

  一身鸳鸯锦,一顶红盖头,一双红绣鞋。

  是她来了。

  “陆明,快逃命!”方毅大声喊道。

  陆明有些没反应过来,就被方毅拽着一路狂奔在小道上,周围全是雾气。

  结果,陆明双腿一绊,狠狠摔了一跤。

  “疼死我了,发生什么事了?你……”陆明话没说完,突然感觉胸口有一股刺痛的寒意。

  他缓缓低下头,见到一只干枯而又锋利的利爪,刺透了陆明的胸口。

  血液从胸口中缓缓流了下来,染红了白衣,染红了枯手,染红了地面……

  是陈小歌,不,是恶鬼!

  一张诡脸露出了邪笑,那张脸,脸色惨白至发黑,嘴巴裂到耳根边上,还翻着白眼,披头散发。

  陆明的意识逐渐变得模糊,胸口有一股剧痛来袭,他开着口,想要说话,却怎么也喊不出来。

  ……

  “不,不,这不是真的!这肯定是幻象,是我在做梦!一定是我在做梦!”

  方毅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名字。

  陆明,陆明,陆明!

  食魂鬼嘴角微微上扬,露出诡异的笑容,整张脸极度扭曲,令人感到恐惧。

  一股黑气缠绕在陆明身上,食魂鬼拽着陆明,爪子不断划在他的脸上,一张白脸被毁成了肉泥。

  这一幕,似乎是它故意给方毅看到的。

  血液,一滴滴,流淌在地面上,染红了地板。

  方毅已经濒临崩溃了。

  食魂鬼的手往陆明身体里一伸,只见一只魂魄被拽了出来,被它一口一口地咬掉,吞在肚子里。

  它在吃魂。

  “都怪我,都怪我没能救你!对不起,对不起……”

  方毅痛苦不止,满脸是泪。

  一身鸳鸯红站在他面前,离他很近,只有一步之遥。

  方毅抬起头,仰视着红新娘,脸上有憎恨,有悲痛,有怒气。

  更多的是无奈。

  红新娘拽着方毅,一身红气缠身,与刚才食魂鬼的动作是一致的。

  她也要吃魂。

  不过方毅身上的阳火还没有灭,红新娘准备拍他的肩膀。

  方毅缓过劲来,忍着悲痛,知道自己身上的阳火还没有熄灭,她还下不了杀手。

  “你生前也是人,为何死后就要害人,我恨你!恨你!”方毅怒吼道。

  他使出浑身泄力,把背包扔了过去,给红新娘猛烈的一击。

  结果,背包从红新娘身体中飞了出去,她似乎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存在,根本碰不到她。

  可那只鬼手却能够碰到他。

  人未能碰鬼,鬼却能伤人,这是为何?何人能够救他一命?

  呼!

  一盏阳灯已灭。

  呼,呼!

  二盏阳灯已灭!

  三灯灭时,便是方毅魂飞魄散之时!

  呼!呼!呼!

  ……

  我叫方毅,是一名探险者。

  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陈小歌,一个叫陆明。

  探险,是我们人生中的喜好,也正是这个喜好,才让我们相遇。

  秦岭,是一个很值得探险的地方。

  好景不长,我们遇到鬼了,陈小歌走散了,陆明被食魂鬼吃了……

  我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这里好黑,好冷,好痛苦,一切想象中的恐惧全都挤在我脑中,有如事实。

  所以我留了一封书信,

  陈小歌,我不知道你死了没有,这封书信你可能也看不到。

  不过我还是要给你留下来。

  黑暗,无尽的黑暗,我不知道这是哪里,四周尽是漆黑。

  我好害怕,吓得手心淌汗,头皮都在发麻,全身冒虚汗。

  我害怕黑暗,怕我走不出来,怕黑暗中会藏匿魔鬼,怕再也见不到你,怕我魂飞魄散……

  陈小歌,救救我,或者,替我报仇。

  害我的是,一身红衣,一只食魂。

  书信的末尾写着,方毅。

  ……

  “三盏阳灯已灭,把魂魄给我吧!”

  “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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