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屏幕被艾莉薇娅毁坏,林煜无法再熬夜码字更新。
加上也确实累坏了,只有先睡一觉再说。
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他才睁开眼睛。
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后,习惯性进入了作家助手的后台。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林煜望着那满是红点的界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来自书友的章说和评论居然一夜之间增长了好几千条。
且仍旧在不断刷新。
据作品日报详情显示,打赏次数一夜之间居然有三百多人次。
月票飙涨了四万多张(昨日林煜此书的这个月月票仅有八十来张)。
开云(中国)票更是多达八万多张,新增收藏一下飙到将近二十万个……
一举刷新了林煜从业以来的最高纪录!
什么鬼?
这本无人问津的书无缘无故就火了?
林煜有点懵。
赶紧查了下统计收入,这才发现真的有人给自己打赏了黄金盟!
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还顺带着引来了十几个白银盟!
由此引发的热议效应当不亚于一次全网广告。
这波骚操作真的是让林煜瞠目结舌。
却不是高兴和振奋。
反而是莫名地恐慌:“她……她还是准备对我动手了吗?”
砰砰砰……
敲门声忽然响起,很有节奏,声音大小恰好能让林煜听到,却又不至于惊扰到他。
随即传来一个男声:“请问林先生在家吗?”
正忐忑不安的林煜赶紧爬了起来,用凉水洗了把脸。
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后,跑过去把门打开。
果然,一个很有礼貌的俊俏男子站在门外。
只见他一身白色的西服,领口还扎着蝴蝶结,非常正式的礼仪装。
手中还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花。
只是他的外貌俊俏得有点娘化。
不免让林煜第一时间就想起那些韩流明星。
虽然说不上讨厌,却也难说得上喜欢。
林煜一身皱巴巴的短衣短裤,站在这个优雅的来访者面前自然有点自惭形秽:“你找谁?”
年轻男子满脸堆笑:“林先生,我就是来找你的!”
林煜有点奇怪:“我认识你吗?”
年轻男子把玫瑰花递了过来,微笑道:“林先生,我是谭总的助理,我叫郑浩,郑州的郑,浩荡的浩。”
林煜一听他是那谭总派来的,自是大为震惊:“你……你们是怎么找到我住处的?”
郑浩微笑道:“林先生的简历上不是留了详细住址吗?”
林煜这才想起来,有点后悔自己干嘛要把地址给写上。
毕竟这属于个人隐私,是可以不填写的。
但人家都已经找上门来了,自己当然也没啥后悔药吃。
只得硬着头皮周旋,有些尴尬地接过显然是谭总送给自己的花:“谢谢谭总的关心……”
郑浩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微笑道:“林先生,能否借一步说话?”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林煜便只有把他请进了房间。
郑浩好生打量了一番林煜的住处:“林先生,你这一房一厅住的有点挤啊……”
林煜倒没觉得有多尴尬:“还行吧,我现在一个人,倒觉得有点大了,正打算另外租一个小点的单间。”
女友离开,这充满了两人回忆的房子,自然就成了林煜的伤心地,他确实打算搬离这里。
当然,最主要的是下个月房租都付不起了。
就算现在已经有了些许打赏和订阅的稿费,但发下来也得在两个月之后。
自己还是得先苦逼地熬过这两个月再说。
“林先生,谭总派我来,就是要我慰问一下你,看看你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现在看来,你确实需要换个更好的住处才行,如此狭小又阴暗潮湿的出租屋,显然会束缚你那天才般的灵感……”
郑浩显然也拜读过林煜的书。
但脸上却不是那种仰慕之色,而是一种很是不屑的轻慢。
因此他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在恭维林煜,实际上却是在嘲讽。
林煜感觉到了他近似挑衅的调侃,眉头一皱:“我生活上的事就不劳谭总费心了,麻烦你替我转告谭总,就说我谢谢她的好意。”
“嗯,这个我自然会转告。”
郑浩说完却在厅中那张凌乱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林先生,谭总的慰问我已经传达,现在来谈谈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
“我们俩之间?”林煜莫名其妙:“我今天才认识你,有事?”
郑浩笑了笑:“林先生,我很奇怪你只是来我司应聘了一次,为何就能让我们谭总念念不忘,明人不说暗话,这让我非常不爽。”
林煜这才明白,敢情这郑浩是喜欢他的老板谭总,正儿八经地在吃自己的干醋?
“郑先生,你说的意思我不太明白……”
林煜心里明镜似的。
却故意要逗逗这个登门挑事的舔狗。
“你就装糊涂呗!说实话,我爱上谭总已经有三年多了,从她注册公司开始,我就跟着她一路打拼,原本我都订好了求婚戒指,策划好了求婚仪式,却没想到你一出现,就让这一切化为了泡影……”
林煜当然不会告诉郑浩,他所爱的谭总已经不是之前那个谭总了。
只是装得很无辜很意外:“不……不会吧?我又长得没你帅……”
郑浩当是一副为情所困的模样,万分沮丧地苦笑道:“她现在是整天看着你的照片念念不忘,魂不守舍,实在是让我心如刀割,难以忍受……”
林煜愕然:“我哪有给她照片…对了,是简历上那张?”
郑浩摇了摇头:“才不是那小小的一张呢,她给你拍了好多张照片,都打印出来挂在了她的办公室……”
“……”
林煜愣住了,她这是要干什么?
要看着相片施展什么魔法以操控我吗?
“但在昨晚,她忽然把你的照片全烧了,却又要求我今天必须找到你,再约你和她见一面!”
郑浩颇为无奈地苦笑道:“她说的话,我自然只能照办,可是她又怎知我的心在滴血啊!”
林煜莫名地有些同情起他来。
毕竟舔到最后总是一无所有的舔狗,确实有点可怜。
“郑先生,你千万别把我当成你的情敌。”林煜斟酌着字眼小心翼翼道:“我很高兴你能开诚布公,说实话,我对你们谭总根本没什么兴趣,因为我已经有了心上人……”
原本林煜以为自己这样才能安慰他,让他放低对自己的戒备和妒恨。
但郑浩一听,却反而如同被针扎了一般跳了起来:“林先生,就因为你表现出了这个态度,才让她想征服你,而不是要征服我……”
林煜愕然地双手一摊:“合着我怎么做都不对?”
郑浩这才语气委婉起来:“林先生,我不是要找你的麻烦,而是来向你寻求帮助的。”
“帮助?你要什么帮助?”
“当然是帮我让她爱上我接受我,要不然,我真的是不想活了……”
林煜一脸懵:“这要怎么帮?我又不打算再与你们谭总有任何接触……”
“不,林大哥,你必须再见她一面,我求求你,只有你当面拒绝了她,才会让她对你死了那份心,否则我再怎么努力,都是枉然……”
郑浩说着,居然噗通一声跪在了林煜面前。
林煜真的是被他轰碎了三观。
原来所谓的爱情,可以让一个男人如此卑微的吗?
林煜多了个心眼,想着事情着实有点奇怪,便说道:“要是我不去呢?”
郑浩果然脸色一寒:“你要是不去,那我就要采取第二方案了。”
“什么意思?”
郑浩站了起来,冷笑道:“既然你不肯当面拒绝她,那我自然只有想办法让你身败名裂,让你在她心目中的形象比狗屎还恶心。”
林煜皱眉:“你居然威胁我?这就是你找人帮忙的态度?”
自有点无法理解这郑浩起来。
难道这就是舔狗的本色?
“谈不上威胁,如果林大哥肯赏脸再见见我们谭总,当面让她对你死了心,方才我所说的自然不会发生。”
林煜真的是极度无语:“郑先生,我只是去贵司面试了一下,你们谭总对我有什么想法,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干嘛非要扯上我呢?”
自己正巴不得离她越远越好呢!
“因为那本书是你写的,给你打赏全是我亲自操作的。”
郑浩苦笑道:“当一个女人肯一掷千金地打赏你这个不知名的小小作者时,我不认为是你那乏善可陈的作品打动了她,而定然是你身上有某种东西迷惑了她,从而让她为你陷入痴迷疯狂之中。”
林煜自是听得脑子一片混沌:“那血煞魔女这是要干什么?我明明拒绝了她提出的条件,按理她应该极为震怒才对,怎么现在倒是又送花又要约会的?”
只是这郑浩,却死心塌地地做着可怜的舔狗,而难以觉察事情的真相。
“好吧,时间地点,我会再见你们谭总一面。”
林煜倒也爽快,想着躲是躲不过去的。
还不如趁早再会一会,也好摸清这血煞魔女到底有什么企图。
郑浩这才彬彬有礼的回道:“明天晚上七点,千禧大厦顶楼旋转餐厅,谭总将包场宴请你。”
林煜一听,不禁一个踉跄,顺势假装坐到沙发上,嘴上却说道:“好的,我会准时到场。”
郑浩点了点头,这才告辞。
待他离开把门带上,林煜才长长地吁了口气:“我的乖乖,那地方包场,一个晚上好歹也得十几万呢……不行,我得准备好一身合适的行头,可不能在她面前露了怯!”
可一看自己钱包那点可怜的余资,林煜当即就打消了这个可怕的念头:“管忒娘的,老子就短裤拖鞋赴这鸿门宴好了!”
但思索了一番,终究是觉得有点不妥。
毕竟一个男人还是要注重一下形象的,尤其是在这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于是林煜自然而然的想起一个人来。
当即打电话过去。
“喂,在店里吗?”
“臭小子,老子以为你出名了就忘了老子呢!你还知道打电话给老子啊!”
“别废话,在的话,我过来挑身合身的西服。”
“来来,赶紧来,就怕你不来!”
原来,这是林煜的高中死党赵阔,江湖人称阔爷是也。
当年没考上大学后,他就帮着父母经营服装店。
七八年下来,倒也混得风生水起,名下服装店有十几个。
林煜大学毕业后,赵阔曾提出要拉他入伙一起干。
可是林煜却因为执拗地要写书而婉言谢绝了赵阔的一片好意。
但好在赵阔并不在意,反而支持他,也是林煜所有读者中最坚定的一个。
所以昨晚林煜更新爆发后,赵阔对后续情况自是门儿清。
第一次由衷地为林煜感到高兴。
毕竟这么些年的苦苦坚持,这个倔强的兄弟终于迎来了自己的人生曙光。
林煜挂掉电话,赶紧收拾了一下,就直奔赵阔所在的赵氏靓装总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