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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巫

第七章 就问你还敢不敢代入

书中自有黄金巫 俗主 2004 2021-12-01 23:56:28

  按赵阔的意思,这西装自然得是定做的才合身。

  “我明天晚上就要穿,来得及?”

  “当然可以,明天你直接到这来,咱们一起穿好再上去不就得了?”

  赵阔给设计师交代完用料等事宜后,便带着林煜跑到一小巷子的烧烤摊撸起串来。

  烧烤摊只是一个扎着马尾的中年油腻大叔在操持。

  因为时近傍晚,前来光顾的食客渐渐多起来,很快就把七八张小桌坐满。

  赵阔显然和老板很熟,热情地打完招呼后自己先从冰柜里提了四瓶啤酒出来。

  林煜一愣:“你要开车可不兴喝酒!”

  “没事,待会叫个代驾就成,咱哥们多久没一起喝喝酒聊聊天了?今儿正好,不醉不归!”

  林煜心里急着回去更新,好把自己的新设想融到新剧情中去,从而做成任血煞魔女如何作妖也掀不起大浪的定局。

  要不然真让她威胁到自己这个‘主宰圣父’的话,还指不定整出什么滔天大祸来。

  “今天恐怕不行,我还得赶紧回去码字更新才是,否则怎么对得起你那个黄金盟?”

  “放屁!难道你的小说更新比咱哥俩尽兴更重要?搁这扯犊子呢?来,走一个!”

  赵阔嘣地把酒打开,递给林煜一瓶,碰了一下就对瓶吹起来。

  林煜想想也是,兄弟见面,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忒娘的。

  正好自己也需要来一次酣畅淋漓的情绪释放。

  一边喝,老板开始把一道道烧烤端了上来。

  “芋头,还记得这个地方吧?”酒过三巡,赵阔忽然问道。

  林煜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实没有半点印象,便摇了摇头:“不记得了,我以前来过?”

  赵阔苦笑道:“你当然来过,当年这巷口进去就是我家的老房子,而这里,便是佟瑶家。”

  说着,赵阔指了指烧烤摊后面一栋新起的居民楼房。

  林煜这才找到了那淡远的记忆:“嗯,我想起来了,这边原本还有个池塘,你,我,佟瑶,还在里面抓过虾……”

  “是啊,那时我好喜欢她,而她却喜欢你……”

  林煜沉默了一会,打趣道:“死胖子,还在吃我醋呢?”

  赵阔闷了口酒:“芋头,其实我本不想告诉你的,但是同学一场,你也应该知道……”

  林煜见他语气莫名悲戚,觉得有点不妙:“怎么了?”

  “半个月前,佟瑶在洛杉矶出事了,人已经不在了……”

  “什么?!”林煜完全愣住了,痛心不已地颤声问道:“怎么会这样?”

  “据洛杉矶警方调查,说是佟瑶不幸遇到一个流浪者持枪抢劫,她虽然给了身上全部钱财,但那混蛋却见~起意,于是在她剧烈反抗之下,一声枪响……”

  虽然已经过去半个月,但此刻提起来,赵阔仍旧满眼是泪。

  显然不单单是出于同学情,更多的是对自己青春初恋(单恋)的心痛。

  林煜亦是心如刀割。

  因为佟瑶也是自己的高中同学。

  并和自己处成铁哥们一样。

  林煜也知道她很喜欢自己,只是那时候林煜一门心思想考大学跳出农门,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份情愫。

  考上大学后,虽然天各一方,但林煜对佟瑶和赵阔一直是有着联系的。

  只是这两年自己过于宅化,加上不得志而有些自闭,联系便渐渐少了,但这份深深的老同学老哥们的情义却是永在心间的。

  现在这个异性铁哥们魂归异国他乡,林煜自对她的遭遇感到伤心而又无比愤怒:“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得让那个混蛋血债血偿!”

  “芋头,我何偿不想?我甚至都准备……但那是在国外,鞭长莫及啊!”

  林煜忽然想起了什么,疑惑道:“胖子,你说佟瑶是半个月前遭遇不测的?”

  赵阔点点头:“是啊!我清楚记得是在本月三号,因为那天我正好要给公司员工发工资,刚到公司就接到了越洋电话,是她的室友打来的,因为她的紧急联系人里有我,还有你,但你的电话号码早就不知换了多少个了……”

  林煜愕然:“本月三号?”

  说着立马想起了什么,赶紧掏出手机,打开某点APP,点开自己那本书,找到了七月三号所发布的章节。

  林煜一盯着章节名就浑身颤栗起来,脸色煞白:“不可能!!”

  赵阔见他一脸诡异,皱着眉把手机抢过去,一瞅,也是惊得差点下巴都脱臼了:“我那个去,你这是未卜先知?”

  原来,那章节名豁然是:黑暗风暴来袭,阿瑶落难!

  虽然章节内容与现实毫无瓜葛,但林煜比谁都清楚,书中的阿瑶,纯属参照佟瑶的形象而塑造,一样是男主的好朋友铁哥们,一样地暗恋男主……

  只是出于源自现实中的愧疚,林煜在书中让男主表白了阿瑶,但正因为男主的表白,才导致女二号阿瑶遭到了血煞魔女的妒忌和谋害!

  敢情这书写的真是越来越诡异了!

  不单单是书中人物开始乱窜,甚至早已经开始真正影响到自己所在的现实世界了!

  佟瑶之死,定然与血煞魔女操控的谭总有直接关系!

  想通这一点,林煜心里打了个颤。

  赶紧回想并统计自己参照熟识之人所塑造的角色。

  一番思索之后,他的手指头都已经不够掰了。

  俗话说艺术源自生活,小说的创作自然也离不开作者对生活的观察。

  林煜在塑造人物的时候,很喜欢把自己认识的人一个个代入其中。

  提取他们身上各自的性格与特色。

  再经过适当的角色身份调剂,从而形成书中众多的人物形象。

  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写作起来更有针对性,更容易展开想象。

  从而也写得更为顺手。

  不至于搜肠刮肚后仍旧频频卡文。

  佟瑶已经出事,她是自己代入书中的第一个现实好友。

  第二个……

  林煜望着正拿起酒瓶对口吹的赵阔,心里一阵抽搐:“胖子,对不起,我特么真不配做你的兄弟!千不该万不该把你也写挂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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