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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量人生

第六十二章 追忆往昔(1)

寿量人生 霭中君 4724 2022-05-27 17:30:00

  乔志勋恍恍惚惚地回到A大公寓,直接栽倒在床上,一路上他都有种梦游的感觉,如果那个递给自己肉串的男人再叫他一声“阿勋”,他恐怕当场就彻底崩溃了,因为他简直太像自己的哥哥了,那洒脱大气的笑容和温润动听的声音,就连他措辞的方式都是合拍的,难道世界上真有这般相似的人吗?但又不符合情理,如果哥哥活到今天,应该35岁了,可他的容貌竟然还似十年前的样子,他绝对不是自己的哥哥。

  更令人诧异的是,有人喊这男人“阿森”,多么熟悉亲切的名字啊,妈妈总是这样喊哥哥,“阿森”长“阿森”短的,“阿森”这个亲昵又令人心安的称谓充斥在他早年的时光里,直到哥哥的离去。

  在乔志勋的记忆里,哥哥整整比自己大了十岁,在他童年丧父的日子里,哥哥的角色里掺杂着父亲的影子,从小就是哥哥背着他长大的,即便哥哥和一群小伙伴玩耍时,也背着他跑,托着他爬墙,后来他能走路了,就每日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转。妈妈的角色反而没有哥哥这般硬朗和令人有安全感。

  乔志勋的父亲出身书香门第,是位学历很高的机关干部,由于父亲去世得早,他基本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妈妈与父亲在同一所机关单位上班,但妈妈只是单位后勤上的一名普通职工。从家中亲戚的冷言冷语中,听上去似乎是妈妈高攀了父亲,从而也就攀附了乔家,但乔志勋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妈妈是一位气质和长相都尤其出众的女士,他更愿意相信是父亲主动追求的妈妈。

  妈妈骨子里有种舒淡的气质,看着倒像一位知性娟秀的女性知识分子,她给人的直观感受是惊艳大气的,举手投足间皆散发着令人赏心悦目的魅力,是机关里数一数二的美人。由于父亲去世较早,作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拉扯两个男孩长大,生活着实不易。

  经济拮据自不用说,更多的烦恼却是来自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的流言蜚语,自古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何况是个美艳绝伦的寡妇,久而久之,妈妈也不再和亲戚们有所来往,这个家也就显得愈发的冷清孤立。

  许多庞杂絮乱的记忆,乔志勋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毕竟事情发生的时候,他还很小,但他总能感觉到哥哥对妈妈的猜忌和狐疑,尤其是他八岁那年,一个星光满天的夜晚,他被一阵女人的哭声吵醒了。

  少年的乔志勋揉着惺忪的睡眼,骨碌到水泥地上,光着脚走到堂屋门口,便听见哥哥激烈的质问声:“还不承认吗?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妈妈只是哭泣,半天也不发声。

  “男人都被我堵在这屋里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阿森咬牙切齿中表达着羞耻和不屑,这让对面的妈妈哭得更厉害了。

  阿森见妈妈哭得委屈,鼻子酸了,自己也委屈地发了哭腔:“我爸走后,我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中,我见识过那些男人的嘴脸,以前我小,不大明白,可我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对那些猥琐男人阴暗的想法,再清楚不过了,你为什么不离他们远点?”

  忽然,妈妈吸了吸鼻子,叹了口气,极力克制道:“阿森,我把你和阿勋拉扯到今天,费了多少的心力,你知道吗?我们家一个月的开销是多少?你和弟弟上学的费用,吃的用的从哪里来的,你清楚吗?我已经竭尽所能在支撑这个家了,就是你父亲从九泉之下来见我,我也问心无愧,你有什么权利质问我?”

  阿森气性很大,“啪”地一掌拍在了圆桌上,震得桌上的茶壶杯盏发出“哗啦啦”倾倒的声音:“我怎么没有权利?我就能代表我父亲,你辱没了我们乔家,让我和阿勋没脸见人,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你和刚才那个溜走的野男人究竟什么关系?”

  妈妈感觉一股热血奔涌到脑顶,捂着头便瘫坐在椅子上,半天再不发声。

  屋子里寂静得能听见立交桥上汽车疾驰而过的声音。

  沉寂了许久,妈妈终于低沉道:“不管你怎么想,这回我打算嫁给老李。”

  “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阿森绷紧了脸,两眼瞪得血红了,在他心中那个老李就是对妈妈垂涎已久,还锲而不舍的老色胚,尽管其他男人都曾向妈妈投来过异样的目光,但遭到拒绝后,也都纷纷退出了,唯独这个姓李的男人,像一只贪婪和野心勃勃的豺狼,永远都在不远处等着猎物走进自己的埋伏圈。

  “这么多年了,老李对你和阿勋都不错,我走出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了,下个月你就要去大学报到了,我没钱给你交学费。”

  “我不上大学了,我去挣钱养家,你不要嫁给老李。”阿森突然奔到妈妈的眼前,抓起了妈妈的双手,紧紧攥住,目光充满了恳切。

  “住口,你父亲临走前央求我,一定要让你和阿勋上大学,我向他保证了,我必须做到。”妈妈言辞坚决,不容阿森的任何分辩,干脆决然地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个月后,阿森并没去大学报到,他去餐厅打工去了。

  妈妈去餐厅找阿森,劝说他回心转意,但阿森说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以后他会自己挣钱养家,再不让妈妈操劳和费心。

  妈妈对阿森彻底失望了。

  又过了一个月,妈妈与老李结婚了,本想带阿勋一起去老李家的大房子里住,但被赶来的阿森拦下了,阿森说妈妈既然嫁给了老李,再也不是乔家的人了,他会靠自己的力量,把阿勋这个乔家未来的希望培养成大学生的。

  乔志勋还记得妈妈颤动着他的双肩,询问他是愿意与阿森留下,还是选择跟着妈妈生活,阿勋第一次惊慌失措起来,在他的生活半径里,只有两个最亲的人,一个是阿森,一个是妈妈,这种选择让他恐惧焦灼得大哭。

  阿森走过来,抱起阿勋,轻轻拍抚着他的后背,这让阿勋感到了一丝慰藉,阿森温柔地看着弟弟,情真意切道:“阿勋,哥哥会一直陪着你,宠着你,保护你,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最呵护的人。”

  “阿勋,跟妈妈走吧,妈妈会给你最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条件,妈妈保证会把你培养成一名优秀的大学生……妈妈需要你。”妈妈沙哑的声音里透着深深的无奈和渴望。

  阿勋看了看哥哥,转头又看了看妈妈,犹疑一番后,终于缓缓畏缩在哥哥的怀里,在阿勋幼小的心里,哥哥总能给予他最多的安全感,哥哥在哪,哪里就是家,这是他出于本能的选择。

  妈妈见阿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阿勋没有选择她,她仿佛一下子就失去了生活的全部目的,深刻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虚无感,此后余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当即崩溃了,瞬间折弯了腰,泪如雨下地嚎啕大哭起来,凄厉的呜咽声钻心地扎进了两个孩子的内心,直到今日,乔志勋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就是看见女人哭。

  阿森的脸被吓白了,而阿勋早就随着妈妈的哭声抽搐痛哭起来。

  阿森牵着阿勋上前去拉妈妈的手,倔强的妈妈挣脱了阿森的手腕,她猛地站起,转身就跑掉了,离开了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一周后,阿森提着从餐馆里打包回来的剩菜往家走,刚走到门口,就见到了低头皱眉的老李。

  阿勋早已下学,正在家里写作业,可是老李并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徘徊。

  “你有什么事?”阿森提着塑料袋挑起粗眉,毫不客气地问道。

  老李年龄大概四十五岁左右,身子细高干瘦,脾气温和,之前阿森也曾经冲撞过几次老李,但老李从来都不与阿森计较,他抬起头,目光闪烁地看了眼阿森,随后又避开了,口气极为谦卑:“阿森……今天……我是来找你的。”

  “如果你是来说和的,那还是请你先回去吧。”阿森态度强硬,半分也不想退让。

  “不……不是。”老李的唇齿吐字不清了。

  “那什么事?”阿森睁大了眼,一双剑眉像两把悬起的利剑。

  “我说了,你别……”

  老李吞吞吐吐的话语令阿森听得不耐烦了:“你快说啊,不说拉倒。”阿森抬起的一条腿径直地跨过了门槛。

  “你妈没了。”老李疾速而轻声道。

  阿森的腿迟滞了,急速转过身,惊愕地问道:“你说什么?”

  “上次你妈和你吵完架,回来不吃也不喝,躺着也不说话,我就让她好好躺着,以为过两天就好了,可是,她转天就不见了。我找了一天也没找到她,后来去派出所报了案,昨天派出所的人告诉我,说在入海口打捞上一具女尸,让我去认领……我一看,就是你妈……”

  阿森眼一黑,当场背过气去了。

  乔志勋还记得当时自己站在窗边听着哥哥与老李的对话,他见哥哥昏死过去,顿时六神无主了,似乎天塌下来的感觉。

  多年过去,乔志勋依然对老李来送死讯的场景记忆深刻,老李那瘦长的脸在乔志勋的想象力,就好似无常鬼的脸,每次噩梦里,这张干巴枯瘦的脸都会出现。

  乔志勋记得哥哥带着他去看妈妈的墓碑,碑上有一张妈妈绽放笑容的照片,哥哥摸着妈妈那张美丽的脸,哭了好久,连眼睛都哭肿了,他经常看见哥哥与妈妈争吵,还以为哥哥不像自己那般爱妈妈,可从那天起,他就不再这样想了,也许哥哥比他更爱妈妈。

  乔志勋和哥哥在妈妈的墓前磕了三个头,哥哥举着拳头向妈妈发誓,说他永远会照顾好阿勋,让妈妈安心。

  后来阿森离开了餐馆,他说要挣更多的钱,给阿勋更好的生活。阿森去了建筑工地上班,虽然每天起早贪黑,深夜灰头土脸地回家,但阿森比以前挣得多了,由于阿森勤快、机敏,学习能力强,不到两年的时间,阿森就混成了一个小包工头。

  乔志勋还记得阿森挣到第一个一万元的时候,他高兴得将自己高高举过头顶,那时他已经是个十岁的少年了,同学们都羡慕奥特曼和变形金刚的神力,在他的眼里,他的哥哥就是个强壮无敌的男人,他身上的肌肉发达得能自动跳舞,每次自己换衣服时,都被哥哥嘲笑为白条鸡,他知道哥哥可不是什么健身狂人,他身上所有的肌肉都是他辛勤劳动的结果,是他不知疲倦工作的副产品,并不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

  阿勋从小学到中学,成绩一直优异,所向披靡毫无对手,他必须是哥哥的骄傲,必须是乔家的希望。

  后来,哥哥一路晋升,成为了施工经理,工作越来越忙碌,经常十天半个月都不在家,乔志勋也逐渐适应了一个人在家的生活,每当哥哥完成一个工程项目,就会带他去“九头烧”烧烤店大吃一顿,哥哥以前曾在这家店打过工,所以与餐馆老板关系很铁,发了点小财,也会不忘本地经常光顾这家店的生意。

  老板是位五十多岁的光头男人,每次见到乔家两兄弟,都亲热地招呼他们,总是多加几道菜,老板还告诉乔志勋,他有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哥哥,没有哥哥吃苦耐劳的拼命工作,也就没有他们现在幸福的生活。

  阿森甩掉手中的烟屁股,玩笑地笑骂道:“狗屁幸福,这才哪跟哪啊?”

  老板眨巴了两下眼睛,又把餐馆里新招来的年轻女服务员叫了过来,冲阿森挤眉弄眼地讪笑道:“兄弟,你看我都忘了,你也二十好几的人了,没有“性.福”,哪来的幸福啊?”,前面的“性.福”二字被老板拖了很长的音。

  阿森被老板的俏皮话逗乐了,他扬眉一看,身前的小姑娘一看就是个进城不久的乡下妹子,青涩中混合着土气,眉眼还算清秀,她羞赧地朝阿森嫣然一笑,兴许是阿森不俗的外貌给女孩留下了些许的好感。

  姑娘比阿勋大不了几岁,顶多十七八,见阿勋乖巧地坐在座位上,就主动给阿勋倒上了可乐,还说后院正在烤羊肉串,一会儿就端上来。

  老板忽地大声笑了,指着阿森道:“阿森,咱们店烧烤最强者,也就是你了,为了让你弟弟尝尝你的手艺,还不去露一手?”

  阿勋瞪大了眼,惊异道:“哥,你还会烧烤呢?”

  阿森被弟弟的问话激起了热情,他准备给弟弟烤出最美味的肉串,于是兄弟俩跟着姑娘一起到了后院的烧烤架前。

  阿森认识正在翻烤肉串的二毛,二毛见阿森来了,立即让位走了。

  阿森大显伸手,姑娘聪明伶俐,在一旁配合着撒调料,阿森见女孩很有眼力劲,动作麻利反应快,冲她举起了大拇指,以示赞赏,在两人的协作下,香喷喷的肉串出炉了。

  乔志勋从姑娘手里接过第一串肉串,他吹了吹热气,咬下一口,那美妙的味道让他真有上天入地的飘飘欲仙感,他说自己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没想到还是哥哥亲自制作的。

  乔志勋记得那晚他吃了许多串的肉串,哥哥脸上的笑容一晚上都不曾褪去,那位比自己大一些的小姐姐似乎也很开心。

  后来,餐馆的老板非要让乔志勋尝尝本店的白啤酒,开始阿森并不同意,说阿勋还是个未成年人,老板不屑地说怕什么,要是过去,阿勋早就是家里的壮劳力了。

  阿勋赌气地接过那杯白啤酒,一滴不剩地仰脖喝干了,他然后笑着对老板说,那语气俨然像个大人:“我——阿勋——是个男人了。”

  阿勋只记得耳边响起了哄堂大笑,那尖利的笑声里有餐馆老板的,有哥哥阿森的,还有那位青涩小姐姐的,也许还有二毛的吧,后来,他就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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