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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风华到秦一统

第六章周公辅王,制礼乐之始(三)

大周风华到秦一统 焚天剑祖 3412 2022-09-10 17:29:11

  八师戍守

  二次克殷之后,周公认为有必要扩建直属国家的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军队进行收编,又另建了一支八师,主要由周人组成,驻守在以新筑的成周为中心的的河洛地区的政治中心,戍守周天子,所以称为“成周八师”。

  成周八师,西周周公东征后,开始驻守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的军队。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南夷。

  周公将殷移民迁到成周城,又收编西周时期驻守商故地的军队,建立殷八师,大约二万人。主要任务是镇抚东方及监视殷遗民。

  同时,编制西六师,保卫以镐京为中心的周人兴起之地的西土,因位于西部,所以称“西六师”,主要由周人组成。

  成周八师、殷八师、西六师由周天子亲自委派的大贵族或大官僚担任指挥官。由此可见,周天子掌握的军队有十数万人之多,这就有效地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政治经济

  在政权与各种制度的建设方面,周公继承损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极之别: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别;在经济上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没确立嫡长制,继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历。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却以武王姬发为太子。

  自周公以后,历“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传子的,这不是偶然的,这种制度即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应归功于周公。

  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只有嫡长子有继承权,这样就经法律上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起到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

  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上层建筑。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诸侯对周天子说来是小宗。

  而这些诸侯在自己封国内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这样组成一个宝塔形结构,它的顶端是周天子。周代大封同姓诸侯,目的之一是要组成这个以血缘纽带结合起来的政权结构,它比殷代的联盟形式前进了一大步。

  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对异姓诸侯则视为甥舅关系。血缘婚姻关系组成了周人的统治系统。

  文化成就

  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道德规范,制定了完整的礼仪仪式,此外周公曾提出“敬德保民”,制礼作乐,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论见于《尚书》诸篇,如《金縢》《无逸》等。

  周公对易经创作也有贡献。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为圣人。周公思想对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汉代儒家将周公、孔子并称。

  完善礼乐

  周公制礼,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绩之一。礼发源极早。“礼”字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据《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断,最初的礼只是人们祈求鬼神的特定仪式。

  周公“制礼”则是为了满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据血缘关系和等级身份,分别制定尊卑之间,长幼之间,亲疏之间各自的不同行为规范。周公之“礼”,把礼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从规定不同身份的人等应该遵行的礼仪出发,最终成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依据和标准。

  周初的礼乐是沿袭夏、商而来的,不过,在周初,由以周公为首的西周贵族陆续加以厘定、增补、汇集、渐渐成为法定的制度。

  经过周公修订的礼乐,则主要是用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宣扬道德理想,与其说周公制礼作乐,不如说周公对殷礼进行了一番改造以适应新生的政权。

  周公制礼作乐,并非仅仅是改造殷人的祭祀典礼和置换典礼所用之乐歌,而是涉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王国维说:“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

  这些不同于殷人的社会制度,虽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礼作乐时亲手制定而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摄政期间的所作所为是了周代社会制度的基础。

  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

  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

  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敬天保民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

  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

  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

  周公旦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

  周公写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

  《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

  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

  明堂朝觐

  古代建都城,在国之阳位,要设一取象天地而上圆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筑。为布政之宫,四户八牖,以便声教四达,称明堂。

  《考工记·匠人》周人明堂条郑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记其多种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

  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诗·周颂·我将》表明曾“祀文王于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诸侯之用。当诸侯方国朝见周公时,周公以天子身份,背负斧纹屏风,面朝南而立,诸侯贵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对面的中阶之上,东西阶和门东西,夷、蛮、戎、狄分站在东、南、西、北四门之外,较远的九采站在南面的应门之外,极远的四塞每世一来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这般一丝不苟精心安排的诸侯朝觐天子的礼仪,无疑能十分明确天子诸侯之间尊卑上下的等级,使各安其位以维护统治秩序,这就是周公制礼的目标所在了。

  关于这次明堂活动的时间内容,《明堂位》说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颂·清庙序》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

  孔颖达《疏》:“成洛邑在五年则朝诸侯在六年,明此朝诸侯与《明堂位》所朝为一事也。

  ”那么《礼记·明堂位》所载周公朝诸侯于明堂,是周公营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庆典活动的一部分,此外还率诸侯庙祭文王,又颁度量,推进政令之划一,并以制礼作乐,为他这一年工作的重心,结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业达到成功的巅峰。

  评价:周公旦“制礼作乐”,制定和推行了一套维护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

  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即以血缘为纽带,规定周天子的王位由长子继承。同时把其他庶子分封为诸侯卿大夫。

  他们与天子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小宗与大宗的关系,加强中央政权的统治,这就是所谓的礼乐制度,孔子一生所追求的就是这种有秩序的社会,影响了后世几千年。

  周公曾先后辅助周武王灭商、周成王治国。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他摄政当国。平定三监之乱后,大行封建,营建成周(洛邑),制礼作乐,还政成王,在巩固与发展周朝统治上起了关键作用,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结论:周朝成立之初,周公因管蔡与武庚之乱,实施分封,建立周朝运行的礼乐制度,稳固周朝的统治权,礼乐制度于是成为周朝的立国之本。

  周朝设立的分封制,一直延续到汉代,礼乐制度则。在西周灭亡后,成为一个名存实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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