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着遗憾的心情,我居然睡着了,梦中的我,居然还在看他的qq空间,连带着一声接一声的叹息。
突然手机闹铃把我吵醒了。眼睛还没有睁开,右手已经顺着铃声响起的声音去抓手机。
哎,怎么床头柜变得怎么高呢?触感也不对,怎么摸着是木头的,上面还是木头涂漆后的冰凉感。我的床头柜不是比床垫高不了多少,因为当时跟我的大皮床一起买的,且也是皮质的。
说到床,我意识到身下的床也不对,我的床垫不是慕思的吗?怎么这会儿感觉硬邦邦的。我又用左手去摸,左边也不对,我摸到了一堵墙,我的床不是1.8米宽吗?而且是放在房间中间的,两边都没有墙呀?
另外,我的手机铃声什么时候也变了?虽然熟悉,但是明显不是我最近用的。自从上班后,我再也不设置什么个性铃声了,都是苹果手机默认的铃声。
周遭触手可及、充耳可闻的环境,都让我感觉到熟悉而又陌生,让迷迷瞪瞪的我瞬间恢复了清醒,我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就是睡在我上铺的张明霄的床板了。
我一屁股坐了起来,环顾四周,天哪,昨晚我分明在公寓的房间躺下的,可是我现在醒来,居然在大学的寝室!
不会是做梦吧?我用力掐了自己一下,居然感觉到巨痛,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
林琳刚好也坐了起来,看到我正疼得咧嘴,说:“你好端端地掐自己做什么?”
我们宿舍本来四个人,但其中有一名室友大一军训结束后,就转学去了另一个学院。所以大学宿舍就只有三个人,张明霄、林琳和我,我们仨大学时期的感情可是非常好的。
我确定这不是梦,高兴得准备从床上跳起来,结果头撞到了张明霄的床板,张明霄听到身下发出的“咚”的一声,探头看着睡在下铺的我。
我摸着头,兴奋得全身血液膨胀,全然不顾疼痛,跑下床给了林琳一个大大的熊抱,又踩到我的床铺上,以便站到上铺的张明霄旁边,对着她的脸“吧唧”亲了一口。
她们俩彻底被我整蒙圈了。
张明霄说:“老大,你中500万了?”
我们宿舍三个人年龄相仿,但我还是要大她俩几个月,所以她们都叫我“老大”。
我乐呵呵地说:“没有没有,我只是太想你们了。”
我担心如果突然告诉她们,我是2022年穿越回来的施悠然,她们会不会以为我是神经病?
林琳一贯温柔,笑着问:“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所有现在感觉劫后余生?”
我连忙点头道:“是啊,我梦到未来的我们各奔东西,所以一醒来就特别想你们。”
张明霄是个大大咧咧地陕北虎妞,向来心大,安慰我道:“咱们才大一,大学生活刚刚开始,还早着咧!”
这倒是提醒我了,我连忙打开手机,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昨晚看江哲的QQ空间时,我记得他发那句“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的时间是2014年6月2日,距离现在差不多两个多月。
内心不仅有一阵后悔,当时应该把发第一句诗“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的时间也记一下的。
我一拍大腿,对了,现在也是可以看得呀!
于是我飞快地打开电脑,输入我熟悉的QQ号,却发现我需要对方验证才可以。
恍然大悟,现在是2014年,我还不是他的QQ好友。
算了,心一横,既然命运之神让我重新回到这个时间点,肯定是让我把握机会向前冲的,还犹豫什么呀!
林琳提醒我道:“老大,快别愣着了,今天早上可是投资学,老师肯定又要点名。”
我心想,也好,我先熟悉一下情况,再做打算。
于是洗漱完毕后,就跟她们一起拿着书,往文泰楼走。一路上经过了各种熟悉的建筑物。文谭楼、小树林、南苑、计算机房、篮球场。
穿过四食堂的时候,又照例买了一袋豆浆,一个菠萝包。是的,我大学四年,只要早上的课是在文泰楼上,一定会买一份同样的早餐。无他,我只是不愿意动脑筋而已。
咬了一口,熟悉的味道感动得我恨不得泪流满面。虽然工作后去过很多高档的餐厅酒店,也去过世界各地旅游,尝过各式各样的面包甜点,但是此时此刻,都比不上四食堂的一口菠萝包啊!
我啃着面包边走边做下一步打算。当务之急,先找到江哲,并且和他认识。
找到他很简单,因为他曾经介绍过,他本科是12级投资2班的。
可怎么才能跟他看似自然地相识呢?这个第一印象很重要,我得安排一场偶遇,不然他肯定会以为我是神经病。
对了,我脑中灵光一闪,飞快地回忆了昨晚认真浏览过的日志,他在2014年3月29日,发表了一篇关于武汉大学同学会的日志,也就是说我可以奔赴武大制造一个偶遇。
之所以对这个日期敏感,是因为我们宿舍的门牌号是329,以至于我工作之后买的第一辆车,车牌号选的都含有329。
可是问题又来了,那么多的人,我怎么能够蹲到他呢?
想着想着,我又灵光一闪,对了,日志中的第一句“11点,经过漫漫跋涉,我们终于走下了572”。
572是指572路公交车,也就意味着,只要我在3月29日11点前赶到武大门口的公交车站,就肯定能够遇见他。
3月29日不就是后天吗?我暗自窃喜。为了以防万一,我决定明天10点就抵达武大门口的公交站。
跃跃欲试的心情,让我走在路上都轻快了起来。后来课上老师讲了什么,我浑然不知。好在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三个人也经常坐在最后一排。
晚上在宿舍,我翻箱捣柜地把我所有的衣服都铺在了床上,大致扫了一下,自我鄙视地摇摇头,我在大学时期的穿衣品味,果然是一言难尽,全是些青春亮丽的颜色和款式,我都忘记曾经的自己也这般招摇过。
我勉强从里面挑出了几件以我2022年的眼光还能看得过去的衣服。一件米白色的打底衫,配一条宽松的灰色棉制长裤,外面再套一件同样米白色的针织衫,有时简单一点反而更能凸显气质。
我照了照镜子,此时的我还没有经过研究生和工作的洗礼,眼睛上没有黑眼圈和眼袋,皮肤也没有氧化,本就白皙的我,一头乌黑的及腰长发,再配上我刚才挑选出来的衣服,简直相得益彰,气质出众。
我对着宿舍墙上的全身镜,满意地点点头说:“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啦!”
林琳心细,笑着问我:“老大,你这是准备去约会吗?”
我厚着脸皮道:“是啊,去见我的心上人啦!”
张明霄拿着牙刷从卫生间走出来,满口泡沫八卦地问:“真的吗?快告诉我们是哪位?”
我故作神秘地说:“暂时保密,等我凯旋归来,再告诉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