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
说起来,她是我的初恋,都说初恋是美好的难忘的,我想是的。
她长相是很惊艳的,是那种单纯的美,她的小虎牙也总是出来见我。
“小李小李,快来吃,不够吃我这还有!”
她喜欢吃零食,总是藏上一书包,每次见我都是要塞给我些小零食。那时候的恋爱真的很单纯,两个人在一起就好像一个饭搭子,走在一起,吃在一起。
说起来那个时候我是不懂恋爱的概念的,我认为她和我在一起,她就是我的家人,我应为此承担起相应责任,比如说给她买零食,也不能总吃她的吧!
细数起来我们在一起了一百多天,或者说只有一百多天,时间并不长,究其原因也是相当多的,比如:被要好的同学威胁,被她的同学举报……
说来离谱,与栗子一共在一起一百多天,我们没有牵过手没有任何接触的行为却也引来了惦记,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那些日子我总是提心吊胆,生怕哪天就出了状况。
周三下午,那天天黑的很晚,天空整个是红色的,吃过饭没有去找栗子,只是站在教室门前的走廊上发呆,时不时的傻笑,认为如今这般已是最好的了。
“李苏安,听说你谈恋爱了?”
我的肩膀被人一股大力揽住,回头看去,那人是我第一年初一的同学马小帅,家里是开食品加工厂的,属于腰缠万贯,我们的关系说不上差,也总是在一起吹牛,或者说只是我吹,因为他就好像魔术师,每每都能从兜里掏出一沓红色的钞票。
“算是吧,一个很可爱的女孩。”
可能因为关系要好,我并没有防备,顺嘴便说出来了。
“七班的栗子?”
“你怎么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们不知道,又觉得你们什么都知道?”
我对此感到不可思议,虽说我在第二年当了班长,也不至于谁都知道我的一举一动把?
“分了吧,你们不合适。”
“?”
我并没有听懂他的意思,就当是他与我开了个玩笑,因为我们的关系谈不上差。
从哪以后,我心中便生出一道坎,说不上能绊倒摔一跤,但每每抬脚总会碰到。
记得栗子第一次红了眼是那天打球,一个子比我矮一头的同学,一个跳起便撞在了我的下巴,我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响,视觉顿时一片漆黑,漆黑里闪出密密麻麻的光蝶蝶,我顿时倒地了,她连忙跑来询问我的状况。
“小李小李,你还好吧!?”
我没有回复她,我已经丧失了那个能力,甚至连嘴都难以张开
直到光蝶散去我恢复了清明,看着蹲在我面前的她。她眼圈红红的,看见我动了,她便赶忙抹了一把眼泪,笑着说:
“大笨蛋,就知道你没事。”
看着她红红的眼眶,心中不免有些触动。
……
自那以后,我们便形影不离,每到下课和饭间便会待在一起,并没有情侣那般手牵手,也只是结伴同行,但比起那些更像家人。
青春期的喜欢,并没有成年人那般现实,更多的只是家庭的不幸导致的两个灵魂,彼此相互寄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