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无可恋,破罐子破摔!
生有何欢?死亦何惧?
来也空空,去也空空。
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我不知道人性的反复无常。
当时痛快的给了30万,我想着说:夫妻一场,何必互相为难?我吃点亏算了,就到此为止了。
结果没多久,刘先生又以房子负债的名义向我索要一半11万。
说实话,我犹豫了很久,我想的是我要不要给这个钱?如果给了也就彻底安生了,我咬咬牙也能凑到这一笔钱。
但是,我最近去了解了一下NPD的人格,发现了空心人的性格问题,就是想要很多的东西,而且永远无法满足。
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我给钱给的太痛快了,一个离婚官司折腾了半年,就给了30万。
第二次的房产债务纠纷,差不多打了一年的官司,如果我还是给了他想要的钱,那么他一定会有第三次。
第三次的要钱理由,大概是:把婚姻期间的各种生活开销汇成一个excel表,然后再让我给他出一半儿的钱。至于我给他花的那些钱,那是绝口不提的。
第四次要钱的理由,大概是:这些年他打官司花了不少钱,因为是我的错误导致了他一直在打官司申诉,所以应该由我负担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咨询费、差旅费、住宿费以及其他的费用。
第五次要钱的理由,大概是:我把婚姻生活的事情写成了一本书,赚到了一点儿钱,而这些钱应该分他一半。
第六次要钱的理由,大概是:他那里的夫妻生活的视频。他想要我身上所有的钱,包括写书的收益,还有书籍的版权啥的。
……
恶心人也要有一个限度吧,如果他能证明他和我之间是债务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那么一切都算什么?我们之间的夫妻生活就是欺骗型QJ行为,而不是夫妻之间的正常需求关系;他花我的钱就属于欺骗型谋财行为,而不是夫妻之间正常的经济来往;他对我的各种言语伤害就属于精神操控行为,而不是夫妻之间正常的一个言语沟通。
他只认钱,只要能得到钱,他就可以颠倒是非黑白,贬低别人的一切行为,然后美化自己为受害者。
我现在也分不清他到底是蠢,还是坏,或者就是恶。也许都有吧,不过也无关紧要了,因为我最重要的人生课题是完成自己的一个内心的修行,而不是说把别人研究的一清二楚。
哎~,也许下一场官司还会有个两三年,但是也没有办法了,因为我已经退无可退了,能做的事情都做了,能给钱财的都给了,再掏兜就剩下一条命了。
如果这最后一场官司我还是输了,那我也实在没有什么钱可以给了。我只能按照规矩去安排每年两次的15天的长假,一直到生命结束!
破罐子破摔也没有用,我的死亡也没有任何的用处,哪怕我不在了,他也可以继续上诉要钱,而我的家人不清楚其中的弯弯绕绕,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给钱,因为他们怕这个官司会给我弟弟惹麻烦。
我可以豁的出性命,却拿这个人没有办法,我不会去他的单位公开说出真相,我不会去他的家里闹事让他丢脸,我不会去打扰他的生活让他痛苦,我不会诉苦去打扰他的家人,我不会监视他的手机信息,我不会跟踪他的生活住所……
除了同归于尽、打官司和给钱,我一时没有其他的法子。哪怕他对我做了不好的事情,我也做不出同样害人的事情,我永远也学不会那些龌龊手段,我更不屑于去学那些算计人心的垃圾手段。也许我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不好的人,也许我曾无数次想要放弃做一个真诚善良的人,但是你真的要让我去学那些龌龊手段害人,我真不行!
刘先生,你可以为了钱把我送进监狱,你可以用那些操控手段弄死我,可以你拿着特殊视频逼疯我,无论你做什么,我都接受,我不怪你,我不爱你了,我也不要你了。人在做天在看,如果你一直做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天打雷劈,魂飞魄散。不过跟我没有关系了,无论生或死,无论人间还是黄泉,无论幽冥还是地狱,我都不想再见到你了。
世事如棋,局局新。也许只有这种宁死不给钱的方式,才能让他和他的家人觉得:我没有了任何的经济价值(金钱)、我再也不会再给他任何东西(房子)、我们之间更不会有复婚的可能性(孩子)。
人生如茶,盏盏新。也许只有到刘先生死亡,或者他彻底放弃的那一天,我才会拥有自由,真正的人身自由,一个可以重新选择自己人生的机会。
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