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时的慕星,那么单纯,拥有简单的快乐,可后来,不知是最初那张纸条还是班里的流言,最后,他们失散了,他,是那段时光里那个最为她着想和在意她最久的人。
这个故事的一开始,男主角不是黎世,而是一个叫杨瀚的人,他是慕星的前桌,他长得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的,头发很细很软很清爽,是那种和女生说多了两句话都会脸红的男生,而他,偏偏喜欢和黎世一起捉弄她。
是的,那时候的慕星总是被身边的男生捉弄,这也使她从一个文静的乖乖女变成了一个女汉子。其实现在的慕星才懂得在青春里,有人捉弄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也才懂得在青春期的男生总是喜欢捉弄自己喜欢的女生,以此来吸引她的注意,而不像现在的朋友,对自己总是客客气气的,虽然大家都是笑着的,可是慕星知道,那笑没有达到眼底,亦未发自内心。
而黎世是杨瀚的同桌,高一的时候,黎世还和他的初中女友谈着恋爱,那女生在4班,只是到圣诞节前夕,黎世就和他女友提了分手,那个女生圣诞节还写来贺卡想让他回心转意,慕星和同桌钟羽也帮着劝他,只是他根本听不进去,执意分了手,慕星记得在那张卡片里,那女生的言语让她都感到与心疼,她也对他的无情感到不解,只是那时候的她从未想过,同样的事会在两年后在她的身上重演。那时候关于黎世的记忆很少,那个时候,她心里的人还是他啊。
在一个有阳光的周日下午,慕星在座位上写作业,而杨瀚一反常态地来得很早,他到位置上坐好后转过身对慕星说:“我给你唱首歌吧。”慕星从作业中抬起头,用拿着笔的右手支着下巴,用带着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示意他唱。“就这样被你征服。”猝不及防地,就这么一句,带着男生变声期的沙哑,他唱完后就马上转过去了,耳朵马上就红了,慕星不知道的是当时的杨瀚手心一直冒着汗,还要假装镇定地继续写作业。而慕星还怔在那里,脑袋里一直回想着那句歌词,她知道,那是那英的歌,歌名就叫《征服》。后来的一段时间,慕星一有机会就听那首歌,渐渐地,这首歌成了慕星调子唱得最准的歌。而之后他们还是像普通同学那样打闹,只是在慕星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悄然滋长着。
在后来的一节生物课上,她给杨瀚传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你为什么总是捉弄我?他回:我乐意。她又回:哼,讨厌死了,我诅咒你下十八层地狱!他回:我就算下十八层地狱也要拉着你当垫背的。慕星心里一阵喜悦,生怕暴露自己的小心思,小心翼翼地写下:你自己一个人去就好了,干嘛拉上我?而杨瀚回:不说了,上课吧。慕星看着纸条上的六个字,笔迹很潦草,看来他是有点烦躁了。慕星把纸条攥在手里,咬着牙,看看坐在前面的绿色的背影,再看看背对着教室正在板书的老师,她鼓起勇气在纸条上写下:最后一个问题,你喜欢我吗?她写下后迟迟没有将纸条传出去,眼看只有十分钟就下课了,趁着老师转身,慕星用笔戳了戳他的背,将纸条再一次放在他伸向她的手。慕星都不敢去看他是否看了那句话,是否写了答案,当他将纸条再一次扔回来的时候,她闭着眼慢慢地慢慢地展开纸条,那一刻,她屏住呼吸,感觉连在阳光中清晰可见的灰尘都停止了飞舞,在等着这个答案。而当她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五个字的答案——我也不知道。
慕星顿时泄了气,这算个什么答案嘛,不过这股闷气并没有持续多久,之后的几天,杨瀚一直缠着慕星问,如果那个问题我说是的话,你就要和我在一起吗?慕星一直回答说不诶。在慕星心里,她知道她是喜欢他的,不过她还是想听他亲口说出他是喜欢她的,这样,她才会心安呀。终于,在一节晚自习的时候,钟羽到前面几排问题去了,而黎世也不在座位上的时候,他转过来说:“好吧,我喜欢你。”伴随着这句话的还有杨瀚伸出来的手,他的手心里躺着一个老鼠形状的吊坠,后来慕星一直不懂为什么会是一只老鼠,他们明明都属虎,和老鼠沾上什么边了?不过这都不重要,慕星可以将这个理解为他有点傻,还不知道怎样哄女生,挑女生喜欢的小礼物,没关系呀,以后就知道了嘛,慕星这样想着。而他问她要不要,许是气恼于他几天后才给出答案,慕星偏过头不看他,一直不伸手去接,转过去的脸却不由自主地笑着。
直到钟羽问完题回到座位,他才转过身去,后来是要放学了,杨瀚才又鼓起勇气再转身将吊坠递给她说了句:“我最后再问你一次,要不要?”他的手就这样悬在那里,她在犹豫,倒是钟羽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下课铃声响起,杨瀚将手收了回去,慕星才把手伸出去开口说:“给我吧。”杨瀚楞了一下,像是不相信自己听到的和看到的,才将手再伸出去,慕星接过吊坠,脸上是狡黠的笑容,而杨瀚挠了挠头,冲着慕星笑了笑,那样的笑容是好久之后的慕星很想看见却再也没有看见过的笑容。钟羽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一声原来如此的噢还没发出来就被慕星捂住嘴拖回了寝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