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拼好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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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三国我可以无限点拼好饭

作者:眼睛龙了闻不到味

历史架空历史

24万字| 连载| 2025-08-19 18:04 更新

【精品三国】【权谋】【军事战略】本书比较慢热可以收藏着慢慢看。
书友群:991702790
可以一起约打游戏,聊聊思路。
文科生刘弈穿越到了三国时期的同名人物高祖皇帝玄孙,琅琊王刘京之后刘弈身上,而且还把他的手机一块给带来了。
在这个粮食比命贵的年代,刘弈靠着无限拼好饭帮着刘备重夺回徐州。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三国争霸格局。
刘备:子澈,你怎么看?
刘弈:回主公,臣乃武将,不善言辞。
后世有人传唱刘弈:【搴旗破阵兮智绝伦,运筹决胜兮气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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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拼好饭还追着杀是吧 【求评论和追读】

建安元年,秋。

天高,云淡,风中带着萧瑟。

官道之上,一支队伍绵延前行,旌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队伍五百人,人人身披铁甲,手持长兵,步伐整齐,鸦雀无声。

甲叶摩擦,发出沉闷的金属撞击声,汇成一股肃杀之气,惊得道旁林中鸟雀不敢鸣。

队伍最前方,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之上,端坐着一个年轻人。

他身形挺拔,面容俊朗,虽年方十八,眉宇间却无半分少年人的轻浮。

他身着玄色劲装,外罩一层精良的皮甲,腰悬长剑,背上用布裹着一杆极长的兵器。

马侧,管家刘安乡疾走几步,脸上满是忧虑。

“郎君,当真要走?”

刘安乡声音嘶哑,看着眼前这五百甲士,心头沉重。

“刘家家大业大,良田两千亩,仆从数百,安稳度日,何其快哉。何苦要去投那丧家之犬……”

他口中的丧家之犬,正是被吕布袭取下邳,狼狈败退,寄居小沛的豫州牧刘备。

刘弈勒住马缰,马儿不安地刨着蹄子。

他回首,望向来路,那里是他的家,有他三年的安稳。

“安叔,家中诸事,便托付于你。”

刘弈缓缓的说道。

刘安乡还想再劝:“那刘备兵不过数千,又仰吕布鼻息,朝不保夕。郎君带五百精锐前去,无异于投石于海,万一……”

“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刘弈打断了他。

他转过头,不再看刘安乡,目光投向远方,那个叫小沛的地方。

“开拔。”

一声令下,队伍重新启动,沉重的脚步声踏在官道上,尘土飞扬。

刘安乡驻足原地,看着那道背影越去越远,最终化作一个黑点,消失在道路的尽头。他长叹一声,满面愁容,转身回府。

马背微微颠簸,刘弈的思绪也跟着起伏,飘回了三年前。

三年前一个叫刘弈的年轻人正在家里剪视频,标题是:“文科生100块吃一个月的第28天,今天生日,吃点好的,点个外卖”。

他拿起手机,熟练地打开【饱了么】,选择拼团,点了一份黄焖鸡米饭。

米饭热气腾腾,鸡块鲜嫩多汁,汤汁浓郁。

他吃得心满意足,然后睡去。

再醒来,世界天翻地覆。

他成了另一个刘弈,汉室宗亲,琅琊王刘京之后,一个家境殷实的富户子弟。

了解完情况以后得刘弈心里第一个想的事就是:这辈子终于再也不用吃拼好饭了。

但是吃了两天东汉的饭菜以后:还不如回去天天吃拼好饭呢。

只是这具身体的父母刚刚亡故,他便开始了三年的守孝。

一同穿越来的,还有那部手机。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饱了么】的界面。

它只有一个功能,点外卖。

刘弈看到这个的时候心里:这拼好饭怎么追着杀?!但是好歹还有拼好饭TAT。

但点餐的名额,却与旁人的忠诚挂钩。

不共戴天、仇恨、敌视、中立、友善、信赖、忠诚、绝对死忠。

每多一个忠诚度达到“忠诚”的人,他就能多点一份外卖。

这个时代,什么最珍贵?

粮食。

是能填饱肚子的热饭。

家中的二百家仆,成了他最早的忠诚度来源。

当第一份热气腾腾的猪脚饭出现在食盒中时,那些吃惯了粟米的仆人,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

米饭晶莹,猪脚软糯,肉香扑鼻。

那是他们一生都未曾闻过的味道。

自此,刘弈在他们心中,便与神人无异。

忠诚度轻易突破“信赖”,直达“忠诚”。

守孝三年,他并未闲着。

散尽家财,购买铁料,请来工匠,秘密打造了五百套兵甲。

他又招募乡中青壮,专挑那些身高体壮、家境贫寒之人。

他给的条件只有一个。

管饱。

管吃好。

黄焖鸡、猪脚饭、地锅鸡、酸菜鱼……这些后世的寻常吃食,在这个时代,不啻于天庭的琼浆玉液。

五百乡勇,很快被他喂成了成了五百死士。

他们每日吃着刘弈“变”出来的神仙饭食,再进行严苛的训练。

队列、刺杀、格斗、负重越野。

刘弈用后世的军事化理念,将这群朴实的农家子,锻造成了一支铁军。

他们体魄强健,远超寻常士卒,人人对刘弈奉若神明。

“郎君,这饭食,莫不是天宫御膳?”

一个叫周凉的壮汉,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混不清地问。

刘弈只是笑,没有解释

当忠诚者达到十人时,手机屏幕闪烁,凭空出现了一枚丹药。

伐髓丹。

刘弈服下后,只觉浑身骨骼噼啪作响,一股热流涤荡四肢百骸,力量、速度、耐力,皆暴涨数倍。

那天他感觉自己变成了琅琊队长:“俺能管你K一天。”

这份超乎常人的武力,让他在军中的威望愈发巩固。

当忠诚者达到一百人时,“手机爹”又慷慨地奖励了他一杆长枪。

紫电擎掣长枪。

枪头:碳化钨增强钛合金基复合材料(兼具碳化钨的超高硬度、耐磨性与钛合金的韧性,保证锋利度和抗冲击性)

枪身:高模量碳纤维(如T1100级)与聚酰亚胺树脂复合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极致轻量化,同时具备高强度、高韧性和优异弹性,适配挥舞与刺击的力学需求)

刘弈曾私下试验,寻常军队用的铁甲,在此枪面前,脆如朽木,一捅就是一个窟窿。

三年孝期已满,家中有忠仆二百,甲士五百。

他每日可点餐七百余份,养活这支军队绰绰有余。

琅琊郡内,他修桥铺路,冬日施粥,又请人来问义诊,乡人无不称颂其为“刘善人”。

可刘弈志不在此。

富甲一方,安度一生,非他所愿。

这是三国。

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一个可以建功立业的时代。

他要逐鹿天下。

而第一步,就是选择一个值得辅佐的君主。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势大,但其人多疑,麾下谋臣猛将如云,自己去了不过是锦上添花。

袁绍四世三公,坐拥河北,看似强大,实则外宽内忌,非明主。

孙策盘踞江东,英武果决,但江东士族盘根错节,他一个外人难以立足。

思来想去,唯有刘备。

同为汉室宗亲,名正言顺。

虽屡战屡败,却百折不挠,仁义之名遍传天下。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很惨。

需要别人雪中送炭。

“郎君。”

周凉催马赶上,与刘弈并行。

这个黑脸壮汉,是五百甲士的屯将,也是刘弈最信赖的部下之一,忠诚度早已达到“绝对死忠”。

“咱们此行,去往何处?”

军士们只知出发,却不知目的地,但无人询问,这是纪律。

唯有周凉,敢于开口。

刘弈目视前方,道:“小沛,寻访豫州牧刘备。”

周凉闻言,浓眉一皱。

“刘玄德?俺听说他被吕布那厮赶出了徐州,如今兵不过数千,寄人篱下,日子过得甚是憋屈。郎君带咱们去投他,岂不是……”

岂不是自寻死路?

后半句话他没说出口,但意思很明显。

“他麾下有关羽、张飞,皆万人敌。其人坚韧,有高祖之风。”刘弈淡淡道。

“可他败了。”周凉瓮声瓮气,很是直接。

刘弈嘴角牵动了一下。

“英雄末路,方显人心。此时前去,他才会将我们视为心腹。”

“若他此后依旧一蹶不振呢?”

刘弈轻笑一声:

“那便陪他一蹶不振罢了。”

刘弈说得轻描淡写。

周凉一愣,随即咧开大嘴,嘿嘿笑了起来。

“俺明白了。”

“也不尽然。”

刘弈拍了拍马颈。

“若他真是明主,我便助他匡扶汉室。若他不是……”

刘弈没有说下去,但周仓懂了。

若不是,这五百精兵,这杆神枪,便是自家郎君安身立命的本钱。

周凉不再多言,只是默默催马,护卫在刘弈身侧。

队伍继续前行。

秋风卷起落叶,在空中打着旋儿,又缓缓落下,铺满前方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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