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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平志之冲破黑夜
冷夜傲然
玄幻连载中36.15万
有时候人生是没选择的,三公子将死之际,被沉睡于黑夜中的恶灵‘幽冥’所救,为了能活下去,他和幽冥签订神魂契约,认其为主。自此开始,三公子慢慢变得冷血无情,杀伐果断,由人变为恶魔,直至站到世间的最高点,他才开始感悟人生。 狗蛋是在狼群里长大的人,活着对他而言就是最大的人生考验,因此严格意义来说,他是野兽,为杀戮而生。三公子救了他,但真正意义上拯救他灵魂的则是一个女人,让他从野兽蜕变为人。 剑神剑指苍天,心中纯粹到只有剑,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武神一生致力于超越剑神,执着于此,结果从来没超越过。 幽冥活着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一直活下去,也就是长生。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人物,颠狂的丰神玉,痴情的胡媚娘等等,各有不同,各有心思,熙熙攘攘,世间众生相,好戏拉开帷幕。 当一切结束,三公子站在山之颠,仰头看着天空说道:“我要冲破黑夜,哪怕是被烈日烧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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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骑白马来
彼时已惘然
玄幻连载中29.8万
景泰年间,暗潮汹涌。藩王欲乱,皇室暴虐,就连屠市的匹夫亦藏反心。 出将入相,千秋功名又如何?在皇室眼里,不过是肉体凡胎、锦衣奴仆,高冠贱民罢了。 既如此,读这治世圣贤书又有何用?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这世上,总有一小部分人企图以血脉来区分与压榨凡人,他们总有着可以用强大力量来镇压万世基业的错觉。然而他们忘了,忘了凡人最强大的武器,火。 黑夜中举火者,虽万死而从之。 朝饮黄河水,飞马入京城, 直戮天子首,沧海笑红尘。 看过万丈山峰的雪,痛饮过忘川里的水,学过化腐朽为神奇的武功。越过西方的高山,前方还有无数的国度妖魔;穿过南方的密林,去看看那神奇的云梦泽;渡过东方的深海,那里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黄云深黛,欲把夕阳透山看。湖心醉酒,只待暮晚照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