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阵窸窣的转门声把大个子从睡梦中吵醒,他眼皮跳动,神情不悦,紧接着又是一阵刺眼的灯光,进门的是满身酒气的雷。
“他妈的把灯关了!”大个子的起床气不轻。
“抱歉,肯。”雷随即把灯关了,皮靴锵锵锵的走过木地板。
“别他妈弄出那么大动静。”大个子抱怨道。
雷立即蹑手蹑脚地走到自己床位,“看来某人心情有些不好啊。”“啪嗒”一只皮靴落地,“啪嗒”又一只皮靴落地。
背对着雷的大个子眼睛睁开又闭上。
雷坐在床上兴致勃勃:“你猜猜刚刚发生了什么?”
大个子保持姿势不动:“能请您老把嘴闭上,然后他妈的赶紧上床睡觉吗?”
雷轻声说道:“哦,抱歉。”顿了顿,似乎是想到什么,又小声补充道:“不过我得先洗脸刷牙。”雷再次蹑手蹑脚的经过大个子的床位,来到卫生间。
“啪嗒”,大个子眼前一亮,卫生间的灯被雷打开,好了,这下真的不用睡了。
雷嘴里叼着牙刷,看着干瞪着他的大个子问道:“你怎么不睡?”大个子无奈转身,背过身去。
雷继续念叨:“你知道我总共喝了多少酒吗?我喝了五品脱又六瓶啤酒,噢也有可能是六品脱又七瓶,但是!我可是连尿都没撒过一次!哈哈哈!”
大个子深吸了口气,雷干脆过来坐到他床边。
“肯,你绝对猜不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大个子敷衍道:“发生了什么?”
“我明晚有约会了!”
“哦,真替你感到高兴。”
“和一个靓妹哦!”
“那能劳烦您老把灯关了吗?”
雷自顾自说道:“在布鲁日呆了一天,就和一个靓妹约会了,那女孩是电影行业的哦,比利时的电影行业,他们在拍关于侏儒的电影。”
“呼噜噜......”大个子闭上眼,假装打起了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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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洒在布鲁日的一间小旅店内,穿戴整齐的肯正在餐桌用餐,女老板玛丽拿着茶壶四处给客人添茶。
“额......女士”,大个子叫住了她,彬彬有礼道:“玛丽......女士,昨晚的留言很抱歉,那人有点......嗯......有点”他在寻找合适的词。
“混蛋。”玛丽脱口而出。
大个子笑了起来:“对,他是有点混蛋。”两人相视一笑。
雷穿着衬衫t恤,衣衫不整的来到楼下,与刚转身的玛丽问了声早,坐到大个对面。
“哈里昨晚来电话了,我们没接到。”大个子取出怀中的信封,扔到雷面前。
雷的眉毛拧成一团:“天,那他一定骂了很多次‘他妈的’对吧?”
大个子回道:“无论如何,今晚我们一定要待在旅馆了。”
雷摸了摸下巴:“嗯......其实......”
“其实什么?”
“其实我们只需要一个人留下就行了,真的。”
大个子笑了:“那我们谁留下呢,雷?我感觉你不喜欢布鲁日啊。”
雷拿出根食指晃了晃:“Uh-huh,我是不喜欢布鲁日这破地方,不过不包括这里的姑娘们,今晚我已经和比利时电影行业的姑娘约好了。”接着他凑近了,压低声音说道:“作为杀手,我们可是要讲诚信的!”(为什么雷要一直强调姑娘是电影行业的,我想作为杀手,雷在内心应该是觉得不道德且自卑的,他没有多高的文化素养,从事不了也无心从事其他工作,能和一个有着正经工作的好女孩约会,内心当中他应该是自豪的。)
大个子看着雷,手指敲击桌面,良久,开口道:“别惹什么麻烦,我们得低调。”雷的眉头舒展开来,大个子继续补充道:“还有,今天上午、下午,我们做我想做的事。”
雷举起双手表示认同:“Ok,Ok,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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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严瑰丽的布鲁日大教堂里,一排排白色蜡烛点缀在教堂的大殿内,人们深色肃穆的在里面行走,依次上前朝拜。作为基督世界的一个圣地,布鲁日大教堂出自巴黎人的设计,被誉为幻想者的建筑,它是继夏尔特大教堂后第二个用玻璃彩画讲述中世纪故事的教堂,整体结构层次分明,光影交错,在本来就神秘的氛围中又增添了许多幻想和遐思。
“吱嘎吱嘎”,正当肯沉浸在这种氛围中时,后面的雷百无聊赖的用脚踢动前面的座椅,椅子摇晃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教堂内,他似乎很不喜欢教堂这个地方。
大个子有些恼火,朝他用力招了招手,示意他赶紧过来,雷双手交叉,拖着步子,皮靴和大理石地砖呲呲作响,不紧不慢的来到大个子身旁。
“雷,我们是不是达成协议说,如果今晚我让你去约会,那白天我们就做我想做的事?”大个子尽量压低声音,语气有些责怪。
雷反驳道:“我们现在正在做你想做的事啊。”
大个子有些恼火:“那你现在还像个三岁小孩丢了糖似的,乱发什么脾气?”
雷缩了缩肩,贱贱地回答:“可我没答应,我得好好陪你看啊。”
大个子愤怒的瞪着雷,半晌,雷求饶道:“好吧,好吧,我会打起精神来的。”
大个子的视线从雷身上移开,指了指教堂上方:“看那,最上面的圣坛,那个瓶子,那是一个弗兰德斯骑士在十字军东征时从圣地带回来的。那个瓶子,你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吗?”
雷配合道:“装着什么?”
“据说它装着耶稣基督的几滴血,这可是耶稣基督的血!这也是这个教堂名字的由来——圣血教堂。”
雷东张西望:“哦,那可真是棒极了!”
“对嘛,我也这么觉得!这血,尽管千年来早已风干,但据他们说,每次风干后它又会变成液体,从风干的血又变成液体的血,如此循环往复,无论过了多久。”
雷:“哦,那可太棒了!”
“是吗,你也觉得这很棒对吗?”
雷:“嗯,真棒。”
“对嘛!那我排队上去摸摸它,你也一起去吧!”
“你确定?”
“是的!”
“我一定得去吗?”
“你一定得去吗?呵呵,你当然可以不用去!那可是他妈的耶稣的血!你竟然跟我说不想去,你他妈的当然可以不用去了!”说罢,大个子扭头转身就走,没走几步他又转头看向身后,没想到雷已经夺门而出,气得他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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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外的长椅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的怀中抱着一只泰迪,雷坐在长椅的另一端,有些愁眉苦脸,似乎笼罩着一团阴云。
广场上人来人往,一道熟悉的身影从不远处走过,是昨晚的那个小矮子,正是那个小矮子给雷带来了今晚的约会。雷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添了一丝笑意,伸手跟小矮子打了声招呼。小矮子看了一眼雷,却未回应,径直从他身前走过。
“你个死侏儒!”雷自顾自地小声嘀咕,眉毛又垂了下来,看起来异常沮丧,旁边的狗子用它的大眼珠子看了雷一眼,又默默地转过头去。
对面的广场上,两个孩子被父母牵着,手里拿着玩具熊蹦蹦跳跳,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雷看着他们陷入回忆......
“杀人,神父。”
“你为何而杀人,孩子。”
教堂的忏悔室里,雷的眼神有些空洞:“为了钱。”
神父隔着木窗回应:“为了钱?你杀人只是为了钱?”
雷面无表情:“是的,神父。不是出于愤怒,不是因为其他的任何原因,只是为了钱。”
神父顿了顿,继续问道:“你为了钱杀了谁?孩子。”
雷转头看向了神父,面色平静:“您,神父。”
“什么?”
“我是说您,神父,怎么,您耳背吗?”雷举起枪来,挠了挠头,继续说道:“哈里·沃特森向您问好。”
“砰!砰!”两声枪声,神父腹部中弹,挣扎着起身想要逃离。雷举着手枪,跟在神父身后。
通往主殿的大门被神父打开,这是他生的希望,“砰!砰!砰!砰!砰!”绝望的枪声不断地在他身后响起,他的身上迸出数朵血花。
“可怜的孩子......”神父看着前方叹息,这是他生前最后一句遗言,他的身体缓缓倒下。身后的雷举着枪,保持着刚刚射击的姿势,他面色惊愕,嘴唇嗫嚅,缓缓向前走去,跪在地上。
神父的前方,一个小男孩正在祷告,此时却已没了呼吸,从神父身上射出的子弹击穿了他的头颅。血泊中的小男孩手上拿着一张纸条,此刻已经沾满鲜血,雷用颤抖的手捡起了它:
1、容易生气。
2、数学不好。
3、容易伤心。
纸片在颤抖,雷跪在地上呼吸急促,大个子从身后冲出一把将他拉起......烛光微微闪动,两具冰冷的尸体静静地躺在空旷的教堂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