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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园

再序:猫·狗·人

末园 花笺掇英 3407 2025-11-03 00:00:00

  我不是什么神女。我知道自己的姓名,我叫贝斯特;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我是只猫;我知道自己活了多久。

  从九柱神诞生以来,从太阳神陨落以来,我就一直在活着。我活得太久了,久到我忘记了谁是我的父亲,谁是我的母亲,我只记得自己的名姓,只记得我是一只猫。

  我每天都要去尼罗河边喝水,喝水的时候看我自己,我有粉的皮肉,黄的皮毛,蓝的眼珠,圆的脸,四条腿的身材,两只尖耳朵,一条长尾巴。原来我是只猫呢。

  我是随着一阵金雨落在地上的,当雨点落在地上,我便站起来了,于是我生存在这世上了。我是千百万埃塞尔人中的一个,我活着就要追逐太阳,在最接近太阳的一刻死亡,我灰飞烟灭,我于灰烬中重生。如此便完成一个轮回。

  每个人都有他的过去,我也有我的过去。我的过去和猫的过去一样,人将刚出生快要冻死的我捡来,将我培育到满月,因此在被哈托尔带去梦幻大陆以前,我一直在九微的猫舍居住。我没有钱,没有自由,没有未来,只有大把可消磨的时间,和一个看起来不太好相处的狗朋友。

  我的狗朋友叫阿努比斯,名字像胡狼,其实是一只萨摩耶,它是猫舍主人养的狗。它的眼睛乌黑,眼边有红色的泪痕,浑身的毛像雪一样白,冲到它主人身边像一团云。他是一个满脸严肃的成年男人,我记得,他手里的连枷是阳光的颜色。我们生生世世在一起,他抱着我的尸体走过春夏秋冬,看着我飘零为飞花。春天到了。

  然而他终究变成一条狗了。人类驯化狼,选育出对人温顺的狗融入人类城市,不温顺的狗被抛弃。阿努比斯既不是狼也不是狗,他已经忘了自己是一个人。我也忘了。我们都没有去求学,只有最基本的吃喝拉撒,既不读书也不认字,因而我们并不是人。

  那么人是什么?人是能买我们的东西。人来了,两条白色的花瓶一样的腿,两条黑色的柱子一样的腿,会给自己的身体穿上一层皮的就是人。在猫舍就要习惯陌生人的陌生气味,我被拎到一个女人手里。阿努比斯知道我总有一天会被送走,在我之前已经送走好几批猫了,它也已经很老了,懒洋洋地趴在旁边的地板上。

  金渐层,母猫,血统纯正……等等等等,这就和人一样,人也会说自己祖上如何,父母如何,我们这边的纯血在他们那边叫贵族,我若是人,也该是一个大小姐。猫舍主人是一对夫妇,这是工作的人。女人和客人讲着条件,男人的身体挡着我,我在半空扭着身子,看见猫舍主人的女儿背着书包进房间,这是上学的人。

  上学的人十四岁(人类的寿命向来很长),长得不太大,是没成年的小人。脑后扎着条狗尾巴,戴着黑框眼镜,穿着蓝白色的大口袋——人类在“学校”里要穿的“制服”,就像我们在“外面”要套的“牵引绳”。人要上学,我们要学握手,学翻跟头,但我们毕竟不是人。我是猫,阿努比斯是狗。

  我叫贝斯特,我的狗朋友叫阿努比斯,是猫舍主人的女儿取的名字;她叫安炽,是猫舍主人的女儿给自己取的名字,原名不可考。猫舍主人叫我们猫和狗,安炽叫我们贝斯特和阿努比斯,她一边看书一边说。她看的是生命大陆埃塞尔的书,她指着封皮一字一字教我们念。

  “我一定会离开这里的。我要到埃塞尔去,去哪都好,我一定要离开这里。”安炽放学就找我们念书,她念得急切,像是要把知识印进我们的大脑——十分钟后,她不情愿地合上书。吃完饭她去上补习班,沉默着回来。男主人的发际线越来越高,女主人的眼角多了细纹,安炽越来越沉默,他们一家从未停止过争吵。每到这时阿努比斯都悄悄躲到我身边,依偎温存地贴着我。

  要离开这里的不止她一个人。安炽蹲在我身边抚摸我,两只眼睛都黑沉沉的,她的手压着我背上的绒毛,我身上的热度就顺着绒毛传到她手掌里。猫舍里一开始有十五只、还是十六只猫,我记得有个银渐层,它和我玩得挺好,后来它跟着新主人“回家”了。人是有家的,猫和狗的居所叫窝,人的居所叫房子,有人、猫和狗在的地方才叫家。

  我有一天也一定会“回家”,不知道“家”里有没有狗。我不属于安炽,尽管安炽这样抚摸我,仿佛把我当成她的同伴。我凑到她脚边,轻轻“喵”了一声。人的眼泪很宝贵,她们不是为了排出盐分而哭,而是为了一种叫作“情感”的生理本能。我感觉她很难过,她身上有一种苦涩的气味。

  安炽将我抱起来,那时候我还很小,因为太小了,她小心翼翼地搂着我,亲我,眼泪掉在我身上,打湿我的毛发,我在她怀里笨拙地翻个身,舔舐结成一团的毛。好咸。她的声音压抑着抽泣,猫舍就这么大,她没法痛快地倾诉自己压抑的委屈。

  安炽的书被泡水了,暴雨时家里没关窗,她的书全都在雨里发黄发皱。“那是我借来的简·爱啊……”她小声说,因为是借来的书,泡了水损坏了,没有办法还。给别人添麻烦是好严重的事,安炽站在一边,看起来好无助,她低着头,绞着衣角,眼泪无声往下掉。她怎么受得了,她的心这么弱。

  这笔钱是没法从家里要的,她要给人写小说换钱。写小说是最不挣钱的事,不写畅销的小说,不跟编辑签约,将自己捶打成最适合面向大众的模样——挣不了多少钱的,才华本来就是虚的东西。安炽跟我说这些,她什么都知道,她以为我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舔了舔她的手指,我还知道我要被卖掉。我要离开阿努比斯。阿努比斯这个老家伙,它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敲敲狗碗他跑得最欢。它和安炽都是一样的,安炽是不讨人喜欢的小孩,内向,执拗,宁愿沉默也不会说好听的话;阿努比斯也学不会摇尾巴,它是一条忧郁的狗,一条神经过敏,会朝别人乱叫的狗。

  我被送走是注定的事,因为安炽没有资格护住我,这是她成为大人的第一课。成长就是要不停失去自己最重要的东西,比如她因为被指控抄袭,将自己的手稿撕成碎片,任碎片漫天飞舞,一片荒芜。

  新主人是一个小孩,因为家里人不喜欢我,他自己又不会养,在某一天将我扔到野外,我就成了流浪猫。我回到猫舍以后,原本很爱我的主人踢我,打我,我没有家,吃饭扒垃圾桶,睡觉在桥洞。我是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野猫。

  我被送走的三年后阿努比斯死了,他死的时候不安详,是误食了加入马钱子的香肠,挣扎,抽搐,口吐白沫地倒下。他没有坟,死得干干净净,没有人为他掉眼泪。我的主人养狗不栓绳,有人怀恨在心。

  那些都是贼,偷狗贼。安炽恶狠狠地说,阿努比斯从来没咬过人,凭什么。我被新主人弃养,当流浪猫的第三年,站在墙头听见她在放学路上嘟囔。

  我也想知道凭什么。可能就像路旁的柳树,春天开出洁白的柳絮,夏天长出碧绿的辫子,凭什么要被砍倒枝干挖出根系,再种上寸头男兵一样难看的小松树?

  人把伤疤与裂痕称之为成长,就像我们这些无根的野草,死去再复活。不同的是我们的伤痛来自太阳神,我们受到了灵魂碎片的诅咒,和人类对我们空间的侵占;而人的伤痛来自人自己,他们说这叫人造价值观和社会规训,是他们自我选择的结果——结果都一样,因此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被压在石砖底下,有一点湿润的泥土就能在禁锢下生长,旺盛一整个夏天,最后被拔掉,扔在干燥的地板上;他们则被锯断,根系被压在水泥下闷死,尸体盖上石头,成为所谓恢宏的高楼大厦,并为之骄傲,全然不顾身体里被强行嵌入的钢筋水泥,带来的排异反应,让自己流不出的心血慢慢干涸。到最后只有墙缝生长的杂草在提醒着——人原始的野性和叛逆,只有野草记得。

  宏大叙事强迫所有植物生长,按照防风树林的标准变得“有用”。但我们的生活听从的是荒野的召唤,并不是文明社会的教导——而这些只有野草记得。

  十七岁的时候安炽走了,她高考失利,好在峰回路转,天空树大学录取了她。据说她身上有什么血统,反正不纯正,无所谓,宠物才讲究血统纯正——总之她摇身一变,成了梦魔乐园的女王,连名字都去掉,保留姓,叫安·斐丽斯。

  她终于不用小心翼翼,不会被人说不像一个孩子,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阴暗,执拗,毫不犹豫地享受孤独。可她还是那么善良,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信任,去爱——而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三十一岁的时候安死了,同年我成为了人,和哈托尔合作。以复活阿努比斯为条件,我变成了“神女”,哈托尔手中的筹码,我的第一道神旨,便是流放梦魔乐园。那里也不是她的故乡。

  安用她的生命来托举我,而我用自由来托举阿努比斯。阿努比斯告诉我一个真相,安和秦简一样是太阳神的史官。秦简因为记录母神的历史,而被太阳神降以神罚,让魔女毁灭翼城。梦魔乐园本该步翼城的后尘:死神是五芒星的暗子,一旦五芒星点亮,死神出现后五芒星会接连神隐,到时梦魔乐园失去结界保护,将任人宰割。

  安以身死来承担一切,却被哈托尔借题发挥,说是梦魔乐园逼死先王,使她死后都没有留下一个清名。可就算早有预料,她还是义无反顾地这么做了。

  可能这就是她深爱的人间,为了她心爱的猫和狗,为了她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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