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冯夼说的不错。
将人折磨到如此地步,留下如此诡异骇人的死状,绝非人所为。
就像金玉吾所说,人是无法留下那种伤痕的。
脖颈,心口,动脉,血液,是走兽的嗜好。
金玉吾五指合扇。
估摸着这便是要认真用脑子了。
他思索片刻,朝我发话道:
“方圆百里的妖物,怕是都瞒不过那位地底的兄台吧。”
不愧是首席懂王。
我倒是真小瞧了他。这摩羯佬儿竟连地底鬼王都知道。
我叩了两下凳子腿儿。
只片刻,一丝一丝的黑雾打着圈儿慢慢从地缝里渗出,那扎眼高调的火红头毛便从地底冒出来了。
宛童来得急,葫芦还在裤带上晃荡。他赶忙系了系。
金玉吾眯眯着眼,行着礼作着揖,笑得跟个狐狸精似的骚里骚气。
“在下北地雪鸮金玉吾。”
宛童有些许的心虚。
“幸会幸会。”
他挠了挠头,补充道:
“江湖人称一声阎王爷。”
……
我认识宛童的时候,他还只是一颗破不了壳的魔蛋。有鸡蛋那么大,紫里紫气的,周遭裹着一圈圈儿黑烟。
那颗蛋蹦来蹦去,跑南跑北,从东到西。我那时本想着用爪子抓了来吃,哪成想那壳坚实的很。
于是我便把它当作球儿玩。
我飞到高空,再松开爪子。
再飞下去寻它。
那时我清闲得很,就这样扔它捡它打发日子,打发了足有一个月零六天。
它裂开了呀。
它从黑紫的蛋壳里出来时,未得手脚,未得躯干,只得了一个红彤彤硬梆梆的大鬼脑壳。
它还特别喜欢吞鸟蛋。
那是鸟蛋吗,那可是我的兄弟姐妹徒子徒孙啊。
好家伙跟吞糖豆似的。大嘴巴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
因此我把它吊起来倒挂在山顶歪脖树上以示惩罚。
挂了一个月。
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宛童的头发后来就只发散着朝天上长了。
未成想修炼数年后竟修成一个邪魅美男子的样貌。
修得了转魂灭魄的宝贝紫金混沌酒葫芦。
还收了一个黑小弟,一个白小弟。唯命是从,马首是瞻。
顺道做了地界的主宰鬼王。
宛童三葫芦酒进肚。也没想起这到底是何方的妖物。
他纳闷得很。
“若有妖物,本座不可能感知不到啊。”
好一口本座……
既然宛童不曾感知,这便不是个妖精,或者说,不是个纯粹的妖精。
金玉吾又抬起他的葱葱十指舒展开折扇。
扇面上也不知是何时写上去的。
“守得云开见月明。”
他说但凡是妖,无论修为,法术,战力,必逃不过鬼王所知。
但有一种妖物,或者说,也许不能称它为妖物。
世人皆知。
狐狸精。
只是世人不知,狐狸鬼。
狐妖出生灵智,媚骨天成。
狐鬼则与其大有不同。狐鬼能与普通妖精一样,化人形,说人言,却化不出人面,仍留有狐狸尾巴。常出没于黑夜迷雾之中,只露其形,不露其面。半妖半鬼,似妖似鬼,又非妖非鬼。
只是狐鬼极为罕见。
人间世有句话说:
世有不害人之狐,断无不害人之鬼。
这东西我倒是略略听说过一二,不过多年以来,狐妖我见了不少,狐鬼我倒是不曾见过。
那金玉吾轻蔑一笑,扇面上写着:
臣服于智慧。
……